[福建]漳州长运拟对超长途客运车辆实行优惠
2006-07-11 09:18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
2006年是漳州长运企业实施新的三年规划(2005—2007)的第二年,根据今年集团公司职代会精神,今年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拓展长途和超长途客运线路,发展运输主业。通过调整运力结构,提高车辆档次,发展多座位高级大客车,以适应高速公路运营的需要,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运输能力。集团公司经过线路考察和客源调查预测,并上报道路运管部门研究同意,近期将发展漳州至北京、西安、郑州、重庆、广西百色、张家界、济南、昆明等各分公司及经营者提出需要经营的超长途客运线路。
为了鼓励经营者经营跨省超长途客运班车,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6月1日起对新增的超长客运车辆实行优惠政策,具体规定如下:一、新增超长途客运车辆(指单程超过800公里以上)在第一年免交线路调节费,利润按减半收取。第二年起按公司规定的标准收取线路调节费及利润。二、新增超长途车辆取消集团公司原规定单程超过500公里以上线路调节费增加0.003元/座位公里,按照实际运营线路等级标准计收线路调节费。三、新增超长途车辆在承包期第一年减免期间若遇到春运,春运当月(以节前月为准)不减免,但可顺延按12个月计算减免线路调节费和利润。四、若经营者不属于本企业内部职工可免收统筹金。五、新增超长途客运车辆在购车时,对车辆生产厂家优惠给公司的差价部分可返回给经营者作为奖励。六、车辆经营者要求与企业合资或融资,企业出资额的比例可以协调优惠。七、各分公司、控股公司要热情为经营者提供运力申请、车型选择、车辆订购、车辆检测、挂牌、办证、办理保险等一条龙服务,不准故意习难经营者,不准违规收取各种费用。车辆牌证办理完整后,要积极联系协助经营者办理车辆进站和开班等手续。
责任编辑:许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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