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Road Transport Academy道路运输网官方微信

[四川]泸州:超长客运实施“五统一”

2006-07-11 09:09来源:中国交通报 唐光海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出台《泸州市超长道路客运统一运输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决定从6月26日起,对泸州至广东、泸州至福建班线正式启动滚动发班,实行“统一客源组织、统一售票、统一票价、统一调度、统一营收分配”五统一的管理模式。

    泸州是四川超长客运的发源地,目前全市共有五家有超长客运资质企业,有客车420辆,占全省超长客车的三分之一。当地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经过多年的酝酿和探索,在总结14年超长客运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市政府两次召开有关部门联系会议,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政府正式出台了此《办法》。《办法》的出台将会扭转目前泸州超长道路客运无序发展、恶性竞争和面临的严峻安全生产形势,也将会改变泸州超长客运杀价、市场秩序混乱的恶性循环局面。

    该《办法》明确规定了交通主管部门是超长客运统一运输的主管部门;运管部门是统一运输的监管部门;道路运输企业是道路运输生产的责任主体,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运输组织应当遵循“市场规范、运行有序、方便旅客、有利安全”的原则。超长客运售票实行中心、网站、代办点三级联网售票,各乡镇代办点必须由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并悬挂由交通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制发的代办点售票标志牌,票价全部实行政府指导价。各售票点要严格中心的结算管理办法,及时将客票运费转入运输企业,不得截留和挪用。该《办法》还明确规定了二级(含二级)以上客运站是超长客运的始发站。

     超长客运运输企业、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是超长客运统一运输生产的主体,必须按照《办法》要求,做好车辆调度、驾驶员配备、后勤保障等工作。超长客运企业、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是超长客运统一运输安全责任主体,对参营车辆和进站发车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必须强化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增强安全生产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健全管理制度。其中,客运企业要加强驾驶员、车辆技术和车辆运行动态监控等管理力度,全面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保证超长客运运行安全。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五不出站”和三品检查制度,确保超长客运源头安全。会议还强调,要严格按照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加强途中服务站、食宿站的监督管理,努力为乘客营造温馨、舒适、安全、快捷的乘车环境。

    为了促进泸州市超长客运健康、安全、平稳持续发展,泸州市人民政府要求,市、县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根据市政府的统一要求,严厉打击扰乱超长客运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处理企业在超长客运统一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矛盾,共同维护好超长客运的正常秩序,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牵头协调处理,公安部门配合交通部门抓好稳定和“票串串”的打击工作。相关部门要联合起来,对未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立的售票点、代办点坚决予以取缔,对“票贩子”倒客、卖客行为要坚决组织力量打击。 唐光海

责任编辑:许陆锋
您可能更感兴趣的文章

最新动态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