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集中整治车辆超限超载行动
全国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已进入第三个年头。从6月20日起到年底,福建省治超将再掀起一次高潮,再次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已取得的成果,把福建省治超和治理车辆非正常“外挂”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治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治超有关政策精神。三年来,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加大力度,依法严管,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治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我省又将继续加大治理力度,5月12日,省政府召开治超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进一步强化治超工作的有关措施;6月 14日,省政府召开福建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治超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这,都充分表明了我省坚决、持续地抓好治超工作的决心。
我省治超工作已取得哪些成效?今年治超的重点和目标是什么?各部门要各履行哪些职责?今天刊登的专题,摘自近日省政府召开的福建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主要内容,为此作出解读。
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
完善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机制
——李川副省长在福建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摘要)
按照今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根据我省实际,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6月20日起,在福建省再次展开车辆超限超载和非正常“外挂”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务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联手联动,强力推进,把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必须坚持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继续把治超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本辖区在年底实现治超工作目标。各级政府做到领导真正重视,工作机构健全,部门形成合力,依法齐抓共管,同时坚持机制创新,堵疏结合,不断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积极引导车辆合法装载,吸引本地车辆落籍。各级交通、公安、经贸、宣传、财政、物价,安监、质监、工商、地税、法制和纠风等部门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同时要加强协作配合,联手联动,共同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行为。
继续保持路面联合执法的强力工作态势。要强化联合执法,保证足够的路面执法力量。在重点路段的检测站点,公安交警部门要继续派足警力与交通路政人员联合执法。在其他检测站点可采用建立联络制度的办法,必要时交通路政部门联络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在高速公路入口处要设置相应的称重检测装置,禁止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公安和交通执法部门要加强流动巡查工作,加大治超执法工作力度。对冲关、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公安部门要及时出警处置,保障治超工作顺利开展。要强化对驾驶员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除依法严格卸载并实施处罚外,还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05]30号文件精神和2006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要求,全面实行对车辆驾驶人员扣分的制度。此项扣分制度要作为今年治超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加以落实,交通路政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要制订出具体操作办法,抓紧组织实施。
继续加大治理车辆非正常“外挂”工作力度。各级政府要组织协调交通、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形成治理合力,继续实施“堵疏结合”的措施。一方面要强化稽查,其中重点路段、场所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要列为稽查重点,同时加强对外挂中介组织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积极创新机制,吸引车辆在本地落籍。公安、交通部门要积极向国家主管部门反映车辆非正常“外挂”的严重情况,并主动协调外挂车车籍地的公安、交通部门办理外挂车辆回迁手续,努力消除外挂车回迁障碍,自身也要积极改进管理办法,简化程序,提供便利,及时为外挂车辆转回本省落籍提供良好服务。省有关部门还要抓紧按程序运作,修订完善有关地方性法规,为治理工作提供政策基础。
逐步完善治超长效机制。交通、公安、经贸、工商等部门要在长效治理方面认真深入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堵住超限超载渠道。重点要从车、货、路三个源头实施有效监管,严把好车辆生产、登记准入、货物装载三个关口,继续打击非法改装车辆,规范车辆生产管理。要建立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的信誉档案系统,实行动态监控,实现信息共享;要加大对违法实施超限超载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及为其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的监管、处罚力度;要继续完善治超监控网络,根据全国部署,规划建设好福建省治超检测站点,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使治超检测站点管理工作规范化。同时要通过设立举报奖励制度的办法,发动社会和广大群众参与治超,使治超工作变部门行为为社会行为。
继续加强队伍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全国治超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防止出现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以罚代卸等问题的发生。要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机制的建设,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要加强明察暗访和督查工作,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监管工作,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要继续执行治超“五不准”和“十条禁令”,坚持依法治超。在治理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正确处理治理与服务的关系,使治理过程同时成为服务人民群众的过程。确保治超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建立考核奖励机制,适时进行总结表彰。年底前,省里将对福建省治超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考核和表彰。省治超办要抓紧制订考核评比办法,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各设区市和有关部门也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治超工作的总结和考核工作,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激励先进,促进工作。
今年治超的重点和目标
2006年,我省治超与治理车辆非正常“外挂”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是: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并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到年底实现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6%,“大吨小标”车辆标定吨位工作基本完成,治理车辆外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目标。
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四大危害
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交通安全、运输市场及汽车生产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一是诱发了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据统计,70%的道路安全事故是由于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二是严重损坏了公路基础设施。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荷载,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正常使用年限大大缩短,不得不提前大中修。全国公路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损失超过300亿元,给国家财产造成了巨额损失。三是导致了公路运输市场的恶性竞争。以竞相压价承揽货源,以超限超载来获取利润,超的越多,赚得越多,形成了“压价—超限超载—运力过剩—再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正常使用年限在10年左右的货运车辆2至3年后即报废。四是造成车辆“大吨小标”泛滥。为迎合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要求,一些汽车生产厂商竞相生产“大吨小标”车,一些汽车改装厂和修理厂也纷纷非法改装车辆,影响了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上述问题说明,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造成道路运输市场扭曲,诚信水准下降,严重损害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阻碍了现代化道路运输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也严重危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的治理对策
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破坏公路及其设施,缩短公路的使用寿命。
车辆超限是指车辆轴载质量、车货总质量或外扩尺寸超过国家的限值;车辆超载是指车辆运输的货物重量超过行驶证的核定重量。超限超载导致的汽车单轴轴重过大和高轮胎压力是引起路面破坏的主要原因。据在治理超限超载运输之前,对某道路收费站142辆货运汽车进行的现场调查显示,除2辆空车外有131辆实载车超载,超载比例高达92%以上。货车超载的程度在货厢标重的35倍最为普遍,约占被调查车辆总数的45%,其次为超载57倍,约占被调查车辆总数的 25%。超载3倍以上的车辆共占调查车辆总数的80%。超限超载对路面的一次性破坏十分严重,在公路上行驶的汽车,其轴载重量对路面是一种重复性的疲劳作用,一辆超重车经过路面对路面的损伤,相当与好多次普通车型对路面的损伤作用,按路面设计规范测算,一辆单轴双轮后轴重20吨的车辆对于水泥路面就相当于 65536次后轴重10吨车辆经过,而对于沥青路面也相当于20.39辆后轴重10吨的车辆经过。
这样,在标准设计轴载作用下不会发生结构性破坏的路面,一旦在超限载车辆的作用下,就会造成路面的过早破坏。近年来,尽管投入成本不断加大,材料技术不断革新,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但超限超载车辆仍可使公路几乎减少二分之一的使用寿命,大大增加了公路的维护费用。超限超载下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早期破坏现象,往往有如唧泥、错台、露骨、开裂和断板等病害类型,沥青路面在超载交通条件下出现的早期病害和破损类型几乎包含了沥青路面所有的破损类型,如裂缝、车辙、波浪(搓板)、沉陷、隆起、松散、坑槽等。高等级公路沥青路面病害中尤以车辙严重,抗滑性能差、泛油、坑槽等问题更加突出,车辙严重目前已成为高等级公路沥青路面病害不同于普通公路的一个显著特点。
为防止路面在超重轴载、高轮压作用下出现早期的破坏,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整治超限为终止“公路管理部门这边维修,超限车辆那边损坏”的恶性循环,有效保护公路设施,在目前有关路面研究还不足的前提下,必须严格整治超限运输行为。
(2)采用适应重载交通的新型路面结构组合对于经济发达地区需要通过大量重载交通的路段,采用传统的普通路面结构已不能适应路面交通的要求,这时可以采用一些新型的抗重载路面结构,例如连续配筋钢筋混凝土路面、倒装沥青路面结构、在水泥混凝土路面面板与基层层间设置隔离层、采用更强更厚的水泥路面结构、在水泥砼路面板下采用耐冲刷的贫混凝土、排水混凝土基层等。
(3)推广应用建筑新材料,采用高性能路面混凝土为增强路面抵抗超重轴载破坏的能力,可结合现代科技的发展,推广应用建筑新材料,采用高性能路面混凝土,例如为增强沥青路面的高温稳定性,可采用掺加改性沥青和木质纤维素的高性能沥青马蹄脂碎石混合料(SMA);对于水泥路面可采用掺加各种改善水泥砼性能的添加剂、混杂纤维等,形成高强、高韧性和耐久的高性能混凝土等等。
(4)加强重载交通水泥路面结构设计相关理论和工程实践的研究为适应重载交通,还必须加强相关理论和工程实践的研究,例如重载交通荷载特性、荷载图式以及适应重载交通路面结构组合的研究;重交通动荷载对路面工作状态、服务性能的影响研究;沥青路面车辙形成机理与维修技术的研究;路面新材料与工程实践的进一步研究;路面结构设计和材料设计的统一、基于路面服务性能的多指标控制路面设计理论与工程实践研究等。(作者为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胡昌斌博士)
福建治超工作取得六大成效
自去年1月至今年5月底,福建省共投入路面治超执法人员50.01万人次,检查车辆617.4万辆次,其中超限车辆36.95万辆,卸载分流货物 40.43万吨,治超工作进展良好。福建省已建成的46个治超检测站点,充分发挥了治超一线监控处置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强源头治理,共检查车辆改装经营单位、个体业户2833个次,立案查处违法违章案件26起,责令整改8家;恢复、更正“大吨小标”车辆5.33万辆,更正率达98.2%;落实汽车产业的相关政策,确保车辆生产符合国家标准,把住车辆生产源头关;调整福建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标准,降低了大吨位车辆征费标准,以经济手段进行调节的措施初见成效。治理车辆非正常“外挂”工作也取得初步成效,自去年6月20日起至年底,返回我省缴纳公路规费的非正常“外挂”车辆已达4997辆,共3.62万吨。
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福建省治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超限超载车辆明显减少,超限比例基本控制在6%左右;二是车辆非正常“外挂”势头得到遏制,已补征外挂车辆交通规费1.02亿元;三是在机动车总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福建省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下降;四是重点物资和农副产品运输得到有效保障,“绿色通道”畅通,公路货运量增长,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五是公路路产得到有力保障,公路路况改善。六是治超工作的重要性逐步被广大群众所认识,治超工作环境大为改善。治超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实现了阶段性目标,为福建省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在6月14日召开的福建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交通、公安、工商部门作了会议发言,以下是三部门发言的要点。
交通部门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在交通系统内,凡是造成治超工作严重滞后,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二、坚持联手联动,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在福建省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中,交通部门领导要亲自带队,路政、稽征和运政三支执法队伍都要上足力量,并与公安部门密切合作,互相支持,联手联动。要在高速公路的入口处设置相应的称重检测装置,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进行检测,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三、加强源头监管,查堵超限超载渠道。加强对重点货物运输集散地、货运站场等的监管;严格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健全货运经营企业和营运驾驶员的信誉档案管理。四、齐抓共管,坚决遏制闽车外挂。要联合税务、公安、工商、银监等部门,对违法的外挂中介行为和跨省征收行为进行坚决查处;公路路政部门对外挂车辆超限行为要按规定坚决予以从重处罚。各通行费征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征费计量规定征收外挂车通行费,不允许其购买月票。运管部门要依据道路运输条例,对外挂车违章行为及时严厉处理。福建省高速公路部门要支持配合公路稽征部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对外挂车辆加强稽查和处置。同时要努力消除外挂车回迁我省的障碍,为外挂车转回我省落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按照全国的规划和部署,对福建省治超检测站点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并努力实现与公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力争在一两年内建成首批标志统一、设施完备、管理规范、信息共享的治超检测站,而后逐步完善福建省三级治超监控网络。要努力促成有关条例和规章的修订,使治超和治理车辆非正常“外挂”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六、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要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一线执法人员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公安部门
要进一步加大源头管理力度,各级公安机关要继续扎实做好“大吨小标”车辆参数更正工作,确保年内全部完成。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办理牌证,把好车辆上牌关。要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在省际边界和超限超载违法严重的地区、路段,要做到人员不减、管理力度不减;强化对驾驶人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对超载运输驾驶人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要进一步规范执法执勤行为,对整车运输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做到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但需将其违法信息及时通报给车辆注册地有关部门,确保“绿色通道”的安全畅通。严格禁止对超载车辆只罚款、不消除违法状态的行为。要进一步严厉打击抗法行为,对于在治超工作中出现的暴力抗法,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要提前介入,做到露头就打;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商部门
福建省工商系统要强化准入把关,继续发挥登记管理职能作用,严格执行资质管理规定,从严把好车辆维修、改装、回收拆解行业的“市场主体”准入关。对申请从事这类行业及中介服务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坚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条件严格把关,凡前置审批手续不齐的,一律不于核准开展相关经营活动。要结合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工作,认真审核车辆维修、改装、回收拆解、车辆中介服务等行业的前置审批手续,对前置审批手续不齐或过期失效的,督促其限期补办;对逾期无法补办的,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