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临海运管稽征所实施’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2006-07-04 08:50来源:浙江省临海市运管所 卢立浪
为了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圆满完成2006年度运管稽征目标工作任务,浙江省临海市运管稽征所从7月1日开始,对全所各股、室、队、站和全体工作人员实施“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标准,其中:共同部分占40分,内容包括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议和内部管理等;业务部分占60分,内容根据各股、室、队、站工作目标分别制订出具体考核标准。工作目标考核采用平时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日常考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年终考核由所考核小组组织实施。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年度中层干部考绩及先进股、室、队、站评比的主要依据之一,考核结果与年终奖金挂钩。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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