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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交通厅、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公路客运站收取站务费标准的通知》

2006-06-28 23:30来源:中国交通部官方网站
    近日,吉林省交通厅、省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公路客运站收取站务费标准的通知》,对全省二级以上客运站站务费标准进行调整,由原来每人次0.3元调整为每人次0.5元。旅客站务费调整后,不得另行收取X光行李安检费、空调费等费用。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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