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遂昌运管稽征所治理商业贿赂转入第二阶段
2006-06-19 10:27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通讯员 遂昌县运管所 黄建波
按照省运管局的统一布署和《丽水市公路运输和公路规费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安排,我所就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调查摸底的第一阶段基础上转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是自查自纠和和依法处置阶段。要明确第二阶段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我所对其可能发生的领域或环节包括:客运、货运、汽车维修、驾培、车辆报停、免征、物资采购、公路行政执法中的执法执收等进行分析,查找监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对问题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在6月底前主动说清的,认识错误,自我纠正并积极退款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普遍存在的问题,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如发现涉嫌商业贿赂的严重犯罪行为要及时向检察机关举报,积极与有关执法部门的配合工作,直至查清事实,处理完结。提高自查自纠的效果。
自查自纠是治理工作能否真正取得实效的关键一环,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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