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道协颁布四项行业自律公约
2006-06-16 15:02来源:中国交通报
广东省道路运输协会日前颁布施行《广东省道路客运行业公约》、《广东省汽车客运站行业公约》、《广东省道路货运行业公约》和《广东省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公约》,要求在广东境内注册的道路客运、货运、站场、机动车维修企业及本省企业在外省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分支机构经营者都要自觉执行、共同恪守,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四个《公约》对全行业的经营行为、经营方式、经营手段都有明确的要求和规范。要求货运业经营者要公开收费标准、服务承诺、作业流程和监督电话;做到文明装卸,确保承运车辆不超载、超限;不在普通货物中夹带易燃、易爆、易溢漏的危险货物;不以不正当手段争抢货源,欺行霸市或进行价格欺骗、干扰他人的正常经营。要求客运经营者要按核定路线行驶,不随意更换车辆及擅自变更行车路线;恪守向公众服务的连续性,不无故停班、误班、脱班和"顺程利载"形式拼班,全程不超载;绝不站外揽客、中途甩客及倒卖旅客。要求维修企业经营者要与客户公正订立维修合同,按约定维修项目作业,出具明细结算清单;不偷漏维修项目,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等。 《公约》明确规定,对违反《公约》行为的经营者,所在地行业协会将对其进行劝告、通报,同时将内容报省道路运输协会予以公告,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相应惩罚。
责任编辑:许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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