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农村客运车辆获燃油补贴
2006-05-26 00:00来源:中国交通报
为减轻道路客运业因油价上涨增加的负担,青岛市近日已出台多项政策,对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汽车司机和城市公交企业发放燃油价格补贴。 根据该政策,青岛市从5月份开始,为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汽车司机和城市公交企业发放燃油价格补贴。
具体的补贴标准:
1. 农村客运班车以2005年年末在册营运客车实有数,按大、中、小不同车型分别为大型客车919元、中型客车827元、小型客车719元;
2. 城市出租汽车以2005年年末在册营运出租车实有数为依据,每辆车补贴115.12元;
3. 公交企业以2005年年末拥有的车辆数,确定拥有的公交车辆标准辆数,每标准车辆4285.23元。
除了实行燃油补贴外,青岛市财政局、物价局和交通委针对出租车行业联合下发了《关于石油价格改革对客运出租车经营者减免部分收费的通知》,对出租车经营者的部分收费项目进行了减免。减免的收费项目包括: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收取的管理费标准由每车每月不超过800元调整为700元;免收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费;免收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计价器计量检定费由每台次70元临时核减为45元;暂不将客运出租车纳入简易工况法检测排气范围。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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