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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路客运油价联动 燃油附加费向旅客收取

2006-05-23 23:46来源:红网 冯钧

   为有效应对燃油价格上涨对公路客运的影响,湖南省物价局、省交通厅今天发出文件,湖南公路客运将向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并建立燃油附加费与油价调整挂钩联动的机制。

  鉴于公路旅客运输车辆以柴油车为主,为简化操作,湖南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采取以柴油价格为基础分段联动的办法:以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前长沙市场0#柴油零售中准价每吨4360元为基础,今后中准价每上涨500元向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费每人公里0.005元,每吨上涨不足500元时,不收取燃油附加费。
即当0#柴油中准价不足4860元时,不收取燃油附加费;每吨为4860—5359元时,燃油附加费100公里以内(含100公里)每人票0.5元,101 —200公里每人票1.00元,其余区段类推。当油价回落时,也按相应的办法下调燃油附加费。农村客运(指享受了财政补贴的客运班线)燃油附加费按上述标准减半收取,其尾数保留到角,角以下四舍五入。

  燃油附加费作为旅客运输的燃油差价,在票外加收。车站售票和中途上车旅客售票,均按旅客乘车里程和规定的标准另票收取。车站代收的燃油附加费,扣除票据费用后,应全部返还公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车站和其他部门不得从中提取代理费等费用。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实行政府定价,不实行浮动。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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