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召开全市维管工作会议 贯彻浙江《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2006-05-23 23:38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通讯员 遂昌县运管所 黄建波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地方标准《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DB33/T608-2006),切实把好机动车维修市场准入关,为使机动车维修行业行业管理进一步走上规范有序的轨道,成为消费者放心行业,丽水市维管工作会议于5月23日在丽水召开。
会议对以下内容进行布署:
1、宣传贯彻浙江省地方标准《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2、组织实施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3、开展对专项(三类)、汽车快修业户专项整治活动;
4、安排下半年维管主要工作。
最后,丽水市运管处领导对浙江省地方标准《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DB33/T608-2006)的贯彻实施及有关政策进行了详尽的说明,并对下一步维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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