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Road Transport Academy道路运输网官方微信

[广东]5/1实施《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开平市民表示理解和支持

2006-05-11 00:38来源:江门日报

   从5月1日起,开平市交警已正式执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新条例的实施,受到开平市民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新条例规定,保障校车的优先通行权,凡是用于中小学校、幼儿园等专门接送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的车辆,即为“校车”。此外,考虑到校车是用于运送中小学生及幼儿园的机动车,因此条例中规定,其他机动车遇到校车均应当给予礼让,不得争道抢行,确保校车的安全通行。记者就此采访了开平市部分学生家长,他们表示,这样的规定,使他们对子女上、放学时的交通安全问题免去了一些担心。他们希望交警部门确保这一规定的执行,同时也希望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员能按规定执行。

  同时,新条例中规定:二轮摩托车只允许搭载1人,搭载时,乘坐人员必须在后座位置上乘坐,不得乘坐在燃油箱等其他位置。摩托车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坐人员应当戴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开平交警部门表示,该规定的出台对于保护摩托车司乘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有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张鹏飞
您可能更感兴趣的文章

最新动态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