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南公路建设生态优先
服务全局,就是要围绕海南的发展大局,根据重要经济开发区、旅游区和重点项目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规划建设好交通基础设施。扶持海南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发展,公路水路交通要紧紧围绕这些布局及时搞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输保障服务。“十一五”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计划投资178亿元。计划新建高速公路184公里;实施“通畅工程”10000公里、“通达工程”1500公里,实现全省乡镇(农场、林场)全部通硬化路,85%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基本实现岛内“3十1”小时公路圈,即市县至省会城市3小时内到达,乡镇至其所在的市县政府驻地一小时内到达。“十一五”全省港口建设项目共8 个,新建泊位28个,总吞吐能力翻一番。基本形成“四方五港”的总体布局,海口港成为全省中心主枢纽港,洋浦港、八所港、三亚港等重要地方港口初具规模。
生态优先,就是要把保护好生态环境放在首位,大力推进公路生态建设。尽最大可能减少交通建设对土地、岸线等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自然景区公路建设要服从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港口建设要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体现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和谐统一的理念。
保障安全,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遏制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交通部门的重要职责。完善安全保障设施和管理手段,提高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为经济良性发展和社会稳定进步创造良好交通安全环境。
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投入的原则,既主动适应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符合实际筹资和偿债能力,既满足当前,又兼顾长远。海南省是我国唯一一个实行交通规费改革的省份,从1994年起全省取消养路费、通行费,征收燃油附加费、客运附加费。要科学合理安排资金,兼顾近期与长远的需要。以燃油附加费为抵押,申请金融机构发放建设贷款;整合省内公路施工企业优质资产,组建省路桥投资建设公司,作为重大项目的融资平台和施工企业;充分调动市县政府积极性,采取土地储备等多种方式,以土地增值收益作为投资回报,多渠道筹集资金;对部分能够缩短行驶里程、通行时间的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可采取BOT形式,引进社会资金实施建设;省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亿元,专项用于开发区、重大项目出口路建设。考虑到短期内个别年份可能出现燃油附加费抵押贷款不到位的情况,对重大项目急需的资金,可启动省政府与金融机构搭建的融资平台,运用省政府信用额度,筹集公路建设项目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