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建立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
日照市将从机构设置、制度完善等方面进一步加快建设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的步伐。
即将建立完善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将达到以下目标: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日照市、县、乡、村四级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组织领导机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完善。道路交通标志线、安全防护措施、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率达到9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90%以上得到治理,县乡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得到改善。
道路交通有序畅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车辆超速、无牌无证、货车超限超载以及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控制在5%以内,公路严重交通堵塞明显减少,城区道路基本杜绝堵塞,道路通行率明显提高。
公众交通守法意识增强。交通安全“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普及率达到90%。本地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及其驾驶人上牌办证率城区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80%以上;城日照市居民、农村居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知晓率分别达到95%、 80%以上,交通守法率达到80%以上,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改善。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三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为保证上述目标的实现,除建立完善日照市、县、乡、村四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组织领导机构外,还将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建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家评析制度、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机制、信息月报告制度和督导检查制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不断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