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危险货物运输多头管理难题待破解
13日凌晨,一辆装载盐酸的槽车行驶至福泉高速公路惠安洛阳江服务处发生事故,3吨盐酸泄漏。“雷情”引发了市民对危险货物运输的关注。
据悉,4月11日起,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已开展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专项检查,13日盐酸泄漏事故发生后,市运管处更是加大了检查力度。14日,本报记者与运管处工作人员一道,深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排雷”。
检查了十多家企业
14日,运管处共检查了5家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其中晋江4家、石狮1家。加上前些天在泉港、惠安已检查数家企业,运管处已对十多家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进行了检查。
据检查组人员介绍,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他们发现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公司安全管理的意识逐步提高,公司的运作也不断往正规化方向发展,但还有部分公司存在档案建设不规范的问题。像此类的专项检查,运管处每年至少会开展两次,对象是全市登记在册的22家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公司,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专用车辆及设备、从业人员等几方面。
记者了解到,此次检查也是为了保障“五一”黄金周期间道路安全而进行的“排雷”行动,运管处将把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汇总、通报。
存在多头管理难题
记者发现,危险货物运输问题并不是市交通局运管处一个部门在管。运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交通、质监、交警、消防、公安等部门,都有管理危险货物运输的职权,要做到统筹协调有一定难度。”
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质检部门负责对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交通部门负责对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考核(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公安部门负责办理公路运输通行证;而万一发生事故,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则要实施救援并进行现场处置。
部门呼唤联动管理
“多头管理造成的后果就是责任不明、监管乏力。”某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由于职权所限,相关的规定又十分抽象,所以执法操作性不是很强,使危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管理存在一定的漏洞。
如何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接受记者采访的相关部门表示,目前这种各部门只管自己“责任田”的办法,不利于做好危险货物运输工作,有必要通过各部门“联席会议”的形式,进一步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