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机动车维修条例》将于4月1日起施行
2006-04-06 10:30来源:江苏省灌南县运输管理所 张小伟
《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宣传贯彻这两部法规,灌南县运管所3月27日举办了一期道路运输法规培训班,来自一线的运政执法人员、驾培企业和维修企业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加了培训。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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