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油价改革:公路客运、农村客运征收燃油附加
2006-04-06 09:12来源:郑州日报
围绕国家发改委对此次成品油价格改革有关部署,我省积极制定了价格联动政策,并清理减免出租车行业的有关收费项目。制定的具体措施有:
公路客运燃油涨价部分由客运企业消化30%,其余70%通过收取燃油附加疏导涨价矛盾。经测算,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全省收取燃油附加标准为1.7分/人公里。但这次考虑到成品油价格调整对铁路货运影响较小,地方铁路货运价格暂不调整。
农村客运每人每公里收取不超过1分钱燃油附加。对农村客运由于油价上涨形成的增支因素,除由中央财政补贴一部分,我省决定对其余部分涨价因素通过价格联动的办法予以消化,参照公路客运价格联动方案,允许农村客运车辆按人公里不超过1分的幅度加收燃油附加。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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