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乡村客运站最高可获得35万元补助
2006-03-10 10:38来源:郑州日报
今年我省要建成1500个农村客运站,10000个农村招呼站,明年年底前,全省要实现乡乡有客运站的目标。记者3月8日从省交通厅获悉,《河南省农村客运站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已下发,农村客运站建设最高可获得35万元的补助。
据介绍,农村客运站坚持“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政策,优先吸引社会资金独资、合作、合资、联营,对社会公益性强、难以融资建设的场站,政府将直接投资或补助。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拨付,层层把关,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达不到交通部门批复的建设标准的项目,根据情况扣减补助资金。
农村客运站建设严格按规划和程序进行,规模按照乡镇人口的多少确定,按五级站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招呼站根据实际需求布设。每建一站从省交通规费中给予0.5万~35万元的补助。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建站的规划、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监督管理与验收、核发经营许可证,当地乡镇政府负责施工。客运站建设实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依据合同施工。
建成后的农村客运站由运管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并对政府投资所形成的资产负监管职责,未经批准,场站不得改变用途。政府投资的农村客运站,由所在地的乡镇政府选定经营者或由站务公司实行合同经营。社会资金投资的农村客运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场站按交通部《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规定收取服务费,利用辅助收入作为经营收入,实现以站养站。并制定与之配套的《河南省客货运输场站验收管理办法》。这为加快我省农村客运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标志着我省农村客运建设驶入了快车道。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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