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经营今后不得挂靠
2005-12-19 00:47来源:重庆商报
今后,我市将禁止在客运中搞挂靠经营。市政府常务会昨日审议通过的《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草案)》规定,我市将禁止客运企业将客运线路经营权交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据悉,该条例还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
道路客运企业将自己依法取得的客运班线经营权私下转给本企业以外的人员经营,俗称挂靠经营,挂靠经营多由挂靠人出资购买车辆,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同时挂靠人向被挂靠企业缴纳管理费,这种经营方式存在诸多弊端。因此,《条例(草案)》规定,我市将禁止客运企业将客运线路经营权交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违者可吊销其客运线路经营许可证。对于本条例实施前产生的挂靠经营行为,《条例》提出,挂靠与被挂靠各方在市交通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逐步实现规范经营。
责任编辑:张鹏飞
您可能更感兴趣的文章
联系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