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05-11-02 09:02来源:国资委网站
10月27日,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所属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同行业中第一个通过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三标一体认证的高速公路营运企业。该公司长期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一起抓,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3.62亿元,同比增长12.31% ;2004年在宁沪高速公路扩建、经营难度较大的情况下,仍然实现营业总收入24.55亿元,为全省“两个率先”作出了贡献。自1997年以来,已连续5次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1999年9月荣获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2001-2002年度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同时,还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1个,省级青年文明号10个,省级青年岗位能手4名,2个国家级巾帼示范岗和6个省级巾帼示范岗。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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