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国际汽车运输许可证不允许从事国际道路运输
2005-10-27 09:29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
中蒙两国第十九次口岸汽车运输例会日前在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举行。这次例会强调,今后两国间不允许没有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的车辆从事国际道路运输。
从事国际货物运输时,在国际汽车运输许可证上要注明所经口岸名称、货物运输起点和终点,对不按规定填写的,双方口岸运输管理机构都有权拒绝对方车辆入境。
而且蒙古国强调:蒙古国交通运输旅游部和蒙古国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是管理协调蒙古国国际汽车客货运输的合法机构,不允许其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与中方就国际道路运输事宜做出决定。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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