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运输剧毒化学品需办通行证
记者从秦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后凡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需按规定先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由运输目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运输目的地在设区市城市区范围以内的,由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从10月16日起,秦皇岛市交警支队开始办理通行证。
据了解,托运人申领通行证时,应当如实填写《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原件。运输进口或者出口化学品的,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进口或者出口登记证原件;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货物的经营(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证及复印件;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押运人员的身份证以及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及复印件;随《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附运输企业对每辆运输车辆制作的运输路线图和运行时间表,每辆车拟运输的载质量。承运单位不在运输目的地的,经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运输目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委托运输始发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但委托只在本省范围内进行,不得跨省委托。
此外,运输车辆也要通过公安交通部门的检验。凡运输路线在本县辖区内的,由县交警大队车管站负责承运车辆的检验;运输路线跨省、市、县的,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负责检验。检验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受理申请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时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3个工作日内、跨省运输需要勘查核实行驶路线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申请通行证的车辆必须按通行证所标明的时间、路线、车速行驶,每次运输一车一证,有效期不超过15天。
秦皇岛市区到市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办理,咨询电话:3859163、385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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