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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营运:波澜迭起 任重道远

2005-10-14 07:07来源:广西岑溪市运输管理所

    今年9月下旬的一天,广西岑溪市运输管理所收到了岑溪市人民法院下达的“(2005)岑行初字第12号”行政判决书。这是岑溪市运管所今年收到的第一份行政判决书,该案则是运管所今年遭遇的第二宗行政讼案。

    两场听证 两起官司 这是两起类似的官司。两案的原告唐某某和陈某,分别于今年4月1日和4月9日,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驾驶各自小客车载客营运时,被运政执法人员以无合法手续从事客运经营为由当场查获。唐某某和陈某均声称自己没有收费不属营运,不该受到处罚。然而运政执法人员根据现场调查及询问乘客等得出的结论,认为他们涉嫌非法营运,先后向唐某某和陈某送达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阐明了拟进行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明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等。 申辩无果的唐某某和陈某先后提出申请要求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5月8日和9日,根据案件当事人唐某某和陈某各自的申请,岑溪市运管所在交通局二楼会议室接连举行了两场听证会,这两场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在整个梧州市尚属先例,受到了广泛关注,岑溪市交通局、运管所有关人员,各运输公司代表及车主、司机,以及梧州市、容县等地有关部门近百人到会旁听、观摩了听证过程。

    听证会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了案件调查,由案件经办人员和申请听证人即案件当事人分别就案件查获经过和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及其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内容和依据等展开陈述、申辩和质证,最后围绕该案的事实、证据、程序等问题进行辩论并作最后陈述。案件当事人和案件经办人员在会场上进行了激烈的交锋,双方各陈己见,针锋相对,直言不讳,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然而听证会所得出的结论并未如唐某某和陈某所愿扭转他们受罚的局面。根据听证会的结论,运管所确认唐某某和陈某的行为属于非法营运,于是分别向他们下达了《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唐某某、陈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决定对唐某某、陈某各处以罚款30000元。 这两人岂肯善罢甘休。先是陈某不服运管所暂扣车辆决定,一纸诉状将岑溪市运管所告上了法庭,双方于5月24日对簿公堂。两个多月之后的8月15日,唐某某不服运管所交通行政处罚案也在岑溪市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一时之间,波谲云诡,阴霾弥漫……

    波澜迭起 任重道远

    近年来,非法营运的“黑车”屡禁不绝。一些不法车主为利益所驱动,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钻市场的空子,铤而走险地从事非法营运,扰乱了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不但损害了国家利益,也给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侵害,人们对此意见极大。岑溪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曾专门开会研究此事并做出决策:坚决打击,决不手软!岑溪市运管所作为道路运输行政执法部门,肩负着运输管理和服务的重任,责无旁贷地充当了“打黑”行动的先锋。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和部署下,交通运政部门于今年2月下旬开始,展开了打击非法营运的专项整治行动,由运管所领导亲自挂帅成立领导小组,集中力量,落实责任,掌握政策,确定目标,制定计划,积极实施。第一阶段的整治行动至5月底止,共在辖区内查获了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43辆(多数为微型面包车及部分小轿车),6月至9月又查获了20多辆,从而有效地遏制了非法营运日益猖獗的势头,保障了运输安全,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也有的非法车主为逃避处罚,百般抵赖和狡辩,有的甚至以暴力抗拒检查,还有的采取威胁或收买的手段企图迫使证人改变对其不利的证词,以使运政部门的查处工作陷于被动。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非法营运现象仍然没有绝迹,形势依然非常严峻。

    “黑车”打而不绝,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非法营运因为“节约”了很多成本,所以有很大的利润空间,极具诱惑力。正所谓“只要有高额的利润,杀头的生意都有人做”,无怪乎有的非法车主会“前赴后继、无惧无悔”。二是整治行动人手少经费紧装备不精而工作量大。非法营运现象全市辖区内几乎到处都有,情况复杂多变,而每一次的查处行动都要做大量而繁复的调查取证等工作,仅靠只有十几个人的专项整治行动小组是存在相当大难度的。三是一部分群众对这项工作有误解,认为这些车辆灵活便利,方便群众出行且收费较低廉,做的是好事,有存在的必要。有的乘客碍于情面或是惧怕而不愿作证,有的为车主说情甚至帮他们开脱。四是个别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素质不高,方法简单,执法能力低,有的还存在畏难情绪。五是“猫精鼠亦刁”,重拳打击之下,不法车主非法营运的手法变得愈加狡猾隐蔽,花样翻新对策不断,往往使执法人员很难抓住其违法证据。在查处过程中有的车主对证人威逼利诱并施,有的抓住执法过程中的某些偏差和疏漏胡搅蛮缠,添油加醋甚至无中生有诋毁执法人员,意图扰乱视线,阻碍查处工作的正常进行……凡此种种,足见“打黑”工作的难度是超乎想象的,决非一朝一夕的突击就能解决问题。运管所接连遭遇的的行政官司就已给整治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峰回路转 光明在前

    虽然这些官司牵扯了运政执法人员的一部分精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展,但运政执法部门负责人表示:打官司当被告并不是坏事,这说明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促使我们增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观念;即使输了官司也不可怕,那证明我们的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还存在瑕疵,还有值得警醒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为了净化运输市场,营造和谐安全的运输环境,我们不介意站在被告席上接受人民的监督!

    5月24日下午5时许,原告陈某极其代理人与被告运管所的代理人双方在经过几轮交锋之后,法官宣布庭审结束,将择日作出判决。经历了法庭上的较量后,原告陈某权衡再三,终于选择了向他的对手——岑溪市运输管理所“缴械”。6月7日,陈某主动来到运管所,态度诚恳地表示承认非法营运的事实,愿意接受依法处理,并请求从轻处罚。6月8日,陈某写下保证书,在按规定缴纳了相应的罚款后,领回了被查扣近两个月的桂D235XX号小轿车。与此同时,岑溪市人民法院下达了行政裁定书,同意陈某撤回起诉。该案至此终结。 法院对唐某某不服市运输管理所交通行政处罚案经审理查明事实后,于9月14日下达了行政判决书,认定原告方所举证和提出的主张与法院查明的事实和法律法规规定不符,法院不予认可和支持。最后,依法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唐天翔请求撤消被告岑溪市运输管理所2005年6月13日作出的桂(岑)运政罚字(2005)2-04号交通行政处罚决定的诉讼请求。

    十五天的上诉期过去了,唐天翔没有提出上诉。原本想通过打官司来翻盘的他,默然地承受着败诉的结局,无奈地面对着非法营运带给他的苦果:3万元的罚款,还有1815元的诉讼费…… 这样的判决结果虽然并不出乎人们的意料,但该案的经办人员还是舒心地松了一口气。无论如何,交通运政人不会放慢前进的步伐。他们懂得,打击非法营运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越是艰难的工作,越能考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他们会更加坚定意志,一如既往无私无畏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今后的整治行动中,不断加大力度,把打击非法营运的工作继续推向深入。人们有理由相信,有上级部门和领导的鼎力支持,有广大群众的理解和配合,通过交通运政人坚持不懈的努力,“打黑”行动一定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战果。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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