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客运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
2005-09-08 08:06来源:西部商报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甘肃省农村客运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办法明确规定,农村客运班线经营期限为8年,客运司机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同时严禁使用农用车、拖拉机随意载客。
《办法》规定,农村客运线路实行行政许可登记制,经营者在获取经营权后,凡超过60天未开办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已开行的班线,经营者不得擅自停运。严禁使用农用车、拖拉机载客。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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