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市运输管理处四项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
在江苏省运管系统“创建人民满意运政机构”活动中,连云港市运输管理处在加强运输市场管理的同时,结合行业管理实际,通过强化建章立制,抓住执法监督重点,建立完善了运政执法案件集体会办制度、查处分离制度、在线稽查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这四项“铁规”,有效地规范了运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一是实行运政执法案件集体会办制度,压缩自由裁量权。从人员构成、审理范围、审查内容等方面作出要求,实行处领导班子集体会审、稽查法制等部门共同参与、审查案件笔录证据等书面和视听材料,实现了集体说了算。此举不但有效地摆脱了说情怪圈,而且直接促成把案件办实办好。
二是实行查处分离制度,通过程序控制自由裁量权。单独设立法制部门负责案件处理工作,实行稽查部门不处理、处理部门不稽查,建立稽查—审批—处理这一整套程序,彻底杜绝了查处不分现象,执法人员权限得到了明确。
三是实施在线稽查制度,通过网络“亮化”自由裁量权。充分借助全省运管系统运政在线稽查这一网络平台,现场稽查现场上线,实现案件全部上网,环节全部公开。
四是实行等级档次分开制度,量化自由裁量权。在法定范围内,根据违法行为种类、危害后果轻重等因素,案件被量化为重、中、轻不同等级,分别给予从重处罚、一般处罚和从轻处罚。每个等级又按照情节是否恶劣等因素进一步细分为数个档次。每一起运输违法行为在完成等级和档次认定后,接受对应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处罚,自由裁量层级和幅度得到了具体规范。
从今年实施的情况来看,实行这四项“铁规”有效地规范了自由裁量权,不但切实维护了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增加了运政执法的公信度,而且有效推进了运管“阳光工程”廉政建设,提高了运政执法的透明度,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运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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