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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6月1日起实施

2005-06-02 08:47来源:央视国际

  由交通部制定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从今天起开始正式施行,10年前我国颁布实施的《出入境汽车运输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从今天起开始实施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明确我国国际道路运输正式实行行车许可证制度,我国车辆进出相关国家和相关国家车辆进出我国,都需持有国际汽车运输许可证。新规定首次对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具备的条件、提交的材料、程序、期限等做出了明确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已经取得国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而且从事国内道路运输经营需满3年同时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才有资格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  
 
  【同期】交通部公路司运政管理处处长 翁垒  
 
  新规定的最大变化在于国际道路运输的经营许可条件方面,通过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使那些从事国内道路运输经营、业绩比较好的企业,又符合国际道路运输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从而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提高我国国际道路运输的竞争能力。  
 
  此外,新规定还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以及运营车辆的技术条件进行了明确限定,并要求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制订境外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交通部指出这一新规定的实施将使我国的国际道路运输更加规范和便利。  
 
  [新闻解读]我国国际道路运输迎来发展良机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正式实施,无疑将进一步提高我国国际道路运输的服务质量,而我国与周边国家道路运输的合作与交流也将获得更为规范和便利的发展条件。  
 
  交通部今天透露,新疆通往哈萨克斯坦的12条国际道路客、货运输线路将于近期全面开通,届时,仅新疆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将达到65条,而广西开往越南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也于年内将再添3条。而交通部的统计显示,从1991年到现在,我国陆续同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等13个国家签署了10个双边政府间汽车运输协定和3个多边政府间汽车运输协定。截止到2004年年底,我国同周边国家已有60多个口岸开通了国际道路运输,客货运输线路达到140多条。  
 
  【同期】交通部公路司运政管理处处长 翁垒  
 
  目前,我国的国际道路运输还存在着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人员素质普遍比较低,口岸运输装备和配套的基础设施不适应等问题,新规定的实施将使我国的国际道路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新规定对我国与相关国家政府签署的双边和多边汽车运输协定进行了细化,国际道路运输的申请资格、运营线路审批、行车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形式以及相关法律责任都有了明确的可操作的实施细则。交通部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同有关国家、国际组织和国内各部门的合作,力求使新的国际运输线路的开辟、通关速度慢、不合理收费等国际道路运输的难点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据介绍,我国陆上边境长达22000公里,与15个国家毗邻。截止到目前,我国已有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云南、广西和西藏8个省、自治区同周边国家开展了国际道路运输。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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