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一脚印全面构建农村客运网络 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编者按 发展农村客运是交通部门服务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动全国农村客运的发展,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安全、经济、便利的出行条件,使交通部门在服务“三农”、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5月24日至25日,交通部在杭州召开了为期两天的全国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工作经验推广会。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建设农村客运网络工作的全面展开。
2010年:农村客运发展的具体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村客运的指导方针是: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遵循“立足需求,合理布局;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集约经营,规范管理;安全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快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客运通达深度,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不断改善运力结构,不断优化服务水平,做到路运并重,协调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在2010年以前,农村客运发展的具体目标是:
--站场设施。东部地区和中部较发达地区需要建站的所有乡镇,建成五级以上客运站,建制村建有招呼站或候车亭;中部欠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70%以上的乡镇建有等级客运站,60%的建制村要建成招呼站或候车亭。
--通达深度。所有通公路的乡镇和建制村开通农村客运班车。东部地区和中部较发达地区乡镇和建制村客车通达率力争达到100%;中部欠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乡镇客车通达率达到99%,建制村客车通达率达到95%。
--服务水平。农村客运网络得到明显优化,运输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农村客运运力全面更新为符合国家标准的车型,城乡客运网络得到有效衔接,安全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五条经验推动全国农村客运更好发展
交通部组织开展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工程的两年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各地区农村客运的发展,不仅改善了农村地区客运的落后现状,使农民兄弟分享现代交通发展的成果,更为重要的是,试点工作为全国农村客运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启示。会议总结了开展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工作的主要经验。
一是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西部和一些中部农村地区地广人稀、经济相对落后、未通公路村屯较多,要首先满足人民群众“走得了”、“走得安全”的基本需求;东部和部分中部农村地区人口密集、经济发展程度较高、路网相对完善,当地百姓对出行的舒适性、便捷性、安全性要求较高,要在保证农民群众“走得了”、“走得安全”的基础上,提高班次密度,优化运力结构,稳步改善服务质量。各试点地区较好地把握了这一规律,自觉地做到因地制宜、因势利导。
二是必须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做到多予少取、让利于民。广大农村地区路况差、客流小、运价低、成本高、营收少、效益差,经营者积极性不高,属于市场“缺位”而需要政府“在位”的特定领域,公益性特征极为明显,客观上要求政府给予政策扶持、提供普遍服务。在我们这个城乡二元结构明显的发展中国家,更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切实减轻经营者负担。
三是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做到简化手续、打破常规。农村客运面对的复杂环境和市场难题,既不是简单依靠增大投资、加快建设就能解决的,也不是单纯依靠市场调节能够解决的。各地在试点工作过程中,大胆突破现行管理模式,简化审批手续,以备案制、核准制来取代农村客运线路的行政审批制,采用冷热线捆绑招标的方式发展偏僻地区的农村客运班线。
四是必须坚持路、站、运协调发展,做到统筹规划、加快场站建设。一些试点地区坚持建运并重,把农村客运场站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五是必须坚持一体化的改革方向,大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城乡交通一体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基础条件。浙江省就是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突破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性障碍,在坚持交通部门统筹规划配置城乡客运资源、统一实施行业管理的情况下,采取相同或相近的发展政策,使农村客运网络与城市公交网络有效衔接起来,形成了城乡公交资源共享、相互衔接、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畅通有序的客运网络。
九条措施保障具体目标实现
一、牢牢把握发展农村客运的难得机遇,进一步坚定做好农村客运的信心。
二、做好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制定农村客运发展规划时,要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有效结合,要重点做好农村客运站点规划,要重点做好客运线路规划,要重点做好运力投放规划。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交通部从2004年起,在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中,每年拿出5亿至6亿元,作为农村客运站建设专项资金,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使我国农村客运站点设施落后的局面得到较大改观。各地也要认真组织实施部农村客运站计划,在客运附加费中列支配套资金,并采取国家投资、社会集资、市场融资等多种方式,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同时,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以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客运站点。当前,重点要解决乡镇客运站建设问题。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减轻农村客运经营者负担。与农村客运的票价和收入相比,农村客运经营者的负担较重,是妨碍农村客运发展的重要因素。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研究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降低经营者负担,使客运经营者客流少时能保本,客流大时能赚钱。
五、改善运输组织方式,提高农村客运通达深度。各地应在严格客运市场准入的条件下,对具备经营资格的客运经营者,遵循自愿的原则,引导其联合起来,合理安排线路、班次,扩大客运班车覆盖面,提高客车通达深度。
六、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实现城乡客运有效衔接。由交通部门统一管理道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客运的地区,交通部门在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站点、统一管理、统一票价、统一税费政策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和调整城乡客运网络,引导公交客车向农村延伸线路,加快对农村客运线路的公交化改造,促进城乡客运统一协调发展。对城乡客运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的地区,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农村客运网络和城市公交网络的合理衔接,最大限度减少旅客中转次数,方便旅客出行,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七、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农村客运创造宽松环境。对农村客运班线审批,只要符合条件,可以采取登记、备案的方式,放松管制,开放市场;经营期限可以从宽掌握;要打破地区和行业封锁,鼓励其他企业异地经营农村客运。
八、加快运力结构调整,提高服务水平。交通主管部门应发展适合农村市场需求的中级客车、普通客车,提高车型档次,杜绝农用车、拖拉机、货车等从事农村客运。鼓励经营者发展高效低耗的新型运力。运力结构调整,应循序渐进,防止不切实际地提过高标准。
九、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监管,保障运输安全。农村客运安全是道路运输安全的薄弱环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对客运经营者,特别是驾驶人员的管理;加强客运车辆管理,从事农村客运的车辆应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等国家标准的规定,防止非客运车辆、报废车辆、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辆进入农村客运市场;要严厉打击超载行为,坚决制止农村客运车辆严重超载现象;加强对赶集、庙会和其他大型集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教育,使他们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超载车、客货混装车及其他非载客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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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组织开展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工程的两年来,各试点地区共投资41.6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近万公里。新增农村客运线路252条,改造客运线路740条。15个试点地区的乡镇客车通达率均达到了100%,通客车的建制村增加了2762个,建制村客车通达率由77.2%上升到90%,通公路的建制村全部开通了客运班车。
两年来,全国投资24.3亿元,新建农村等级客运站3232个,候车亭11359个,招呼站90546个,农村客运班次增加2826个,农村客车增加12306辆,通客车乡镇和建制村分别增加了301个和29250个,乡镇客车通达率由97%提高到98%,建制村客车通达率由76.7%提高到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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