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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状况及思考

2005-05-09 09:48来源:江苏省盐城市交通局 李金荣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指示精神,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道路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要求,2003年11月初我们组织有关方面的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到盐城市三大客运企业对道路客运方面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 盐城市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

  盐城市现有客运企业27家,其中:二级企业1家、三级企业8家、四级企业3家、五级企业登记15家。营运客车3853辆,营运班线1048条,经营模式主要以单车承包经营为主;公车公营 的只有14 辆车,其中江苏快鹿盐城公司上海班7辆,苏州班 1辆,无锡班4辆,南京班2辆,目前除县到乡的农用线路和少数县际线路仍由所在地县级客运企业经营外,都由三大客运企业经营:一是江苏盐阜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现具有二级资质,拥有客运车辆1419辆(不含出租车,下同),客运线路593条,线路覆盖18个省、直辖市;二是盐城市星宇公路运输有限公司,由 8个县级客运企业、新亚汽车和盐淮汽车运输公司等10个运输企业联合组建而成,现拥有客运车辆975辆,营运线路430条,线路覆盖华东8省市和北京市,现为三级资质(已申报二级资质,待批);三是盐城市神龙运输有限公司,由原社会、个体等19户省、市际班线客运经营者联合组建而成,现有7个客运分公司,拥有客运车辆162辆,经营线路74条,现为三级资质(已申报二级资质,待批)。

  近两年来,特别是2002年6月星宇、神龙运输公司成立以后,盐城市客运经营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全市70%以上的客运车辆和市场份额被三大客运企业所拥有,三大客运企业既互相合作又互相竞争的三足鼎立的格局基本形成,安全生产形势逐年趋于好转。主要表现在:一是三大客运企业都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包保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网络,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安全职责分工明确。盐阜集团对安管人员的配备还实行了审批制度。三大客运企业所有车辆和驾驶员都交纳了风险抵押金,一般为5000-10000元,个别单位如盐阜集团南方公司为10000-20000元。二是三大客运企业驾驶员都与所在单位分别签订了春运和年度安全行车承诺书或安全目标责任状,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都依据“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进行了责任追究,并对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和事故频率较高的单位,实行了内部黄牌整治制度。如2002年盐阜集团盐阳路公司7?6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仅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处理,还在全公司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挂牌专项整治,效果显著。今年以来该公司四项事故指标全面下降,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安全事故。又如神龙公司滨海分公司2003年2?11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神龙公司也对滨海分公司的直接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处理,撤销了分公司的经理、分管经理的职务,辞退了7名职工,并对滨海分公司实施了挂牌整治;三是三大客运企业都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推行安全生产新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和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坚持车辆的例保检查、上路上线检查、安全喊话、出车前安全交待、定期开展安全学习、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安全轮训等制度,不定期地编发安全工作简报,盐阜运输集团还自办了《盐阜汽运》报;四是认真开展党员先锋车、安全监督车、五星级服务车、“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扎实抓好春运、安全生产月、夏季、冬季百日安全竞赛等活动,并强化了考核奖惩。近年来三大客运企业行车事故频率,事故责任死亡率、事故伤人率,直接经济损失率都远低于国家交通部关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的目标,行车事故频率都在1.4- 1.69次/百万车公里。今年1到10月,三大客运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3起,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8起,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1起。四项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了16 %、伤人数 下降了13.2%、死亡人数下降了38.7 %、经济损失下降了3.6 %。盐阜集团九十二车队实现了安全行驶3500万公里无事故,还有2个车队实现了安全行驶1500万公里无事故,2个车队实现了安全行驶1000万公里无事故,11个车队实现了安全行驶500万公里无事故,3个车队实现了安全行车500天的好成绩。

  二、 盐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盐城市三大客运企业安全形势总体趋于好转的同时,也应当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部分国有客运企业已经或正在改制、兼并成为民营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人心不稳,管理难度加大,安全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总体上说,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立足点还没有完全放在围绕事故的综合防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上来,做到关口前移,打主动仗。主要表现在:

  1、安全管理投入不足。近几年,客运企业管理费用增加幅度较大,加上一些企业冗员多、历史负担沉重,大多收支平衡,企业积累有限,特别是新组建的两大客运企业,没有家底,更是囊中羞涩。安全管理投入不足,使得企业的安全管理与企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一是管理手段落后。计算机等先进的管理手段、管理软件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基础数据、资料更新不及时、情况分析效率低、准确度差。二是先进的管理设备如GPS、行车记录仪等长途、超长途运输没有得到很好的推广应用。三是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设备不足。目前除盐城汽车站配备了一台安检设备外,全市其他站场均无安检设备,加之,站场出入通道多,管理不够严格,“三品”检查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四是应急预案实际演练少。

  2、驾驶员管理还没有完全到位。一是驾驶员的硬性选用条件不硬。三大客运企业录用驾驶员标准都是按国家规定的驾驶员必备驾龄和安全行车里程执行的,但在实际的操作时,驾龄往往是以取得驾证的时间来衡量的,安全行车里程因驾驶员从业岗位的频繁变动,而难以考核确认。有的驾驶员因取得驾证后没有及时找到驾驶工作或驾驶工作脱节,往往使新录用的部分驾驶员实际驾龄和安全行车里程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实际要求。加之道路客运企业为了防止发生事故后可能出现的赔偿纠纷,大多已将录用驾驶员的第一道关口交给承包人(或车主)来把,只要硬性条件满足,企业一般都予以认可,驾驶员的综合素质难以保证。从三大客运企业发生伤亡事故驾驶员的年龄和驾龄的调查结果看,30岁以下、驾龄8年以下的占40-50%。究其原因主要是驾驶员综合素质差、经验不足。二是三大客运企业虽然都制定教育培训制度,但因客运点多、线长、面广,日班、夜班发收车时间不一,集中学习教育难统一,个别二级单位对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不到位,存在着以罚代学、以罚代教的现象。同时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都不够突出,针对性也待提高。三是对驾驶员违章处理衔接差。三大客运企业都有违章双重处罚规定,但由于平时驾驶员的记分卡上的记分情况没有及时输入计算机并与企业实现资源共享,致使企业对驾驶员跟踪管理依据不足、教育滞后,缺乏针对性和及时性。加上客运企业的绝大部分班线都是采取单车承包的经营方式,驾驶员的收入主要决定于承包人(或车主),因而唯承包人(或车主)是从,一些承包人(或车主)受利益趋动,指使区内班车私自加班、超速、超载、串线经营、倒发班等,使违规违章现象时有发生。

  3、车辆技术状况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三大道路客运企业都有定期检测、强制维护、定点修理等方面的规定,都实行了例保检查制度,但车辆技术状况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县际班车、县内区间班车在乡镇发车,点多面广、比较分散、管理成本高、难度大,这些线路上的不少客车的逐车检查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二是个别企业自己没有专业的维修保养厂,有的由修理厂代为保养,有的雇用临时修理工保养,车辆的保养质量难以得到根本保证。三是车辆技术性能测试过于频繁。过去,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一年要进行八次检测,现在仍有七次之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二维每一季度一次,公安交警部门上半年、下半年、年检各一次。测功对车辆的伤害较大,影响车辆的寿命,运输业户反响较大。

  4、运输市场没有完全规范。一是包车监管没到位。随着客运市场的发展,包车形式越来越受到团体旅客的欢迎。但由于包车不进站上客,一般由团体牵头人与车主、客运站订立口头或书面协议,运管部门和所在运输企业监管难到位。二是旅游车运输监管亟待提高到重要的议事日程。目前旅游市场的竞争也十分激烈,一些旅游公司为降低成本,不顾国家运输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雇佣无运输资质的车辆和无从业资格的驾驶员进行长途或超长途运输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些车辆有些根本达不到一级车的技术标准,单车驾驶员配备基本也都达不到要求,不仅扰乱了运输市场,而且容易产生疲劳驾驶而诱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运力与旅客流量不平衡。表现为一方面少数线路主要是市到县、县到中心乡镇的线路运力不足,时有超载现象发生,极易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另一方面大部分国省道干线运输市场运力大于运量,始发站乘载率低,同一线路上运输的车辆相对较多而旅客相对较少,竞争十分激烈。为了争客抢客,竞相压低票价、擅自改变运行时间,马路成了赛车场,平均速度虽然不一定很快但区间时速较快,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往往难以处理,而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加之对违章车辆和无线路客车打击不力,到达同一目的地的不同线路走向上的乘载率差异,时常发生个别车辆擅自改变营运线路串线经营的事情,一定程度上也扰乱了正常的营运秩序,增加了安全生产上的不安定因素。

  三、进一步做好客运企业安全工作的几点思考

  客运企业安全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社会系统工程,其安全生产状况如何,涉及千家万户,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危,应当实行综合治理。

  1、要全面落实客运企业的安全责任。客运企业是客运市场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搞好客运安全不仅是维护企业形象,增强企业后劲,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需要,也是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客运企业只有自觉提高对搞好安全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抓好车头、人头、站头,从而抓好客运企业的安全工作,保证安全生产。一要加大对客运企业安全保障的投入,积极引进先进的安全管理手段和设备,加快客运车辆的更新改造和升级换代,改变部分线路特别是农用线路普通车型较多、车辆技术状况较差的状况。二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考核奖惩的力度,加大对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和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对发生同责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车辆和驾驶员,要取消其参与营运资格,收回企业一切有效证件。三要加强对车主和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车主和驾驶员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的关键。从三大客运企业车主和驾驶员文化水平的调查情况看,目前普遍偏低,初中文化程度的都在50%左右,因此,对车主和驾驶员的学习培训,不应当仅仅局限在安全法规、安全知识方面,还应当包括文化知识、安全理论、业务技能、相关法规等诸多方面。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应当要用安全理念灌输,用规章制度约束,用竞赛活动引导,用亲情友情感染,用先进典型激励,用重大事故警示,用操作规程规范。客运企业要加强与交通管理执法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驾驶员的违章处罚情况,对严重违章或超过规定分值的,实施黄牌警告、待岗下岗制度。要采取各种措施对驾驶员和运行车辆实行全员(车)、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管理和有效监控,防止无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员顶班,串线经营、防止“三超一疲”和管理失控。四是加大对车辆技术状况的管理。坚持每日例保制度,设立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定点保养维修站点,确保保养维修质量和车辆技术状况。五是强化客运站场的安全管理。按照《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坚持逐车检查制度,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和超载等违法、违章现象的发生。五要加大社会保险的力度。营运客车要按期参加保险,足额投保车辆损失险、乘座险和第三责任险,全部缴纳职工工伤社会保险。对途经山区、复杂道路的超长途营运客车,要根据情况增加保险项目和额度,以提高赔偿能力。

  2、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活动。最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车辆保有量大幅度增加。据统计,到2002年底盐城市机动车保有量达594099辆,其中汽车54369辆、摩托车512871辆,机动车驾驶员675032人,其中:汽车驾驶员148491,机动车保有量每年均以15%左右的速度增长。从1999年来盐城市客运企业发生的147起伤亡事故来看,同责以上的交通事故只占47.2%,次责和无责的占52.8%,与货车发生相撞占10.9%,与三轮车、摩托车、电瓶车等其他机动车辆相撞的占54.5%。其中主责在货车方的占80.1%, 7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中,发生与货车相撞的就有4起,自身处置不当造成翻车、侧滑3起。因此加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抓好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显得同等重要。要实现交通安全和客运安全形势的稳定,根本上是要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这是一项治本的工作。要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宣传贯彻国家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树立起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要继续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人为本,科教兴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事后查处向事前综合防范的转变,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方式由计划经济下的传统方式向依法、依靠科技进步和经济政策的现代化方式转变,不断提高安全水平。

  3、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一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把好驾驶员的培训发证关,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存在的搞驾驶员速成培训的做法;纠正交通管理工作中存在着的“重城市、轻农村,重干线公路、轻县乡道路”的倾向;交通量大的地段要增加警力疏导交通,事故多发地段,要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增加警力,严防死守。二是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按照把好“三个关口,搞好一个监督”的总体要求,抓好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各级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运输秩序的要求,严把市场准入关,要严格执行“先申请、后购置”的原则,严格控制客运车辆增加,防止盲目发展,努力做到运量与运力的合理配置。要强化对客运企业经营资格的动态管理,将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与其经营资质挂钩,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要降低其经营资质。要积极引导企业做好企业组织结构、运力结构和经营结构的调整。要继续深化客运线路改造工作,积极推行公司化经营和公车公营,干线公路客运要逐步取消单车承包,并尽快制定和完善与企业资质相配套的车辆保养维修行业技术标准。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大道路稽查的力度,坚决打击无证非法经营、“反包车”、串线经营和倒发班等违法行为。

  (注:此文发表在国家安监局主办的《现代职业安全》2004年1-2期上;交通部主办《中国道路运输》2004年第4期;《中国安全生产报》2004年2月21日《理论园地》;交通部《交通企业管理》2004年第1期)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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