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交通卡案全部完结 169元案款发还当事人
2005-03-26 09:21来源:北京青年报
3月22日,宣武法院的两位法官将169.80元案款发还给《中国工商报》记者喻山澜。至此,备受社会关注的喻山澜诉工商银行牡丹交通卡案全部完结。昨天,喻山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终审判决他告赢工商行后,很多司机给他打电话、发短信感谢他。3月5日工行宣武支行的一位领导主动上门,向喻山澜征求了意见,并表示以后大家还是朋友。
2004年4月,喻山澜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工商银行诉至宣武法院,认为工商行规定司机补办牡丹交通卡收费100元属不正当得利。要求工商银行宣武支行返还补办牡丹交通卡的费用及利息,北京分行立即停止执行自己制定的补卡收费标准,遵照有关规定向物价主管部门报批牡丹交通卡补办收费办法。2005年2月,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工商银行宣武支行将补办牡丹交通卡的多收费用69.20元及利息返还喻山澜,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宣武法院的消息称:终审判决后,工商银行宣武支行主动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将案款169.80元送到法院。3月22日,宣武法院的法官前往喻山澜所在单位,把案款发还给他。喻山澜表示,工商行新制定的牡丹卡收费标准是否已经上报物价部门,物价部门是否认可工商行制定的收费标准还是个悬念。此外,他认为既然法院已经判决工商行以前收取的100元补卡费用违法,那么有关部门是否应对此种行为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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