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将减免部分运输收费
2005-03-25 10:50来源:千山晚报
为减轻运输车主的经济负担,鞍山市今年将减免三轮汽车、出租车的相关费用,规范公路运输管理费。
据了解,今年,鞍山市将免收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对从事田间作业和非营业运输的三轮汽车免收公路养路费。其中对农民使用的三轮汽车免收公路运输管理费。
此外,3月15日起,还取消了出租车公路运输管理费。5月1日———6月1日,对不易核算营运收入的营业性货物运输机动车继续实行定额征收公路运输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按车辆标载吨位计收,每月每吨16元;对能够计算营运收入的,仍按不超过营运收入的0.8%计征运输管理费。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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