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停收运输管理和客运附加费
2005-03-23 10:02来源:河南日报
出租车司机也要减负!日前获悉,河南省建设厅转发了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立即停止向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收取运输管理费、客运管理费,不得对城区营运的出租汽车收取客运附加费,已经征收的地区必须立即全额退还。
据悉,河南省建设厅近期将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出租车的各项收费,切实维护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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