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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班线:联营之路怎么走?

2005-01-21 13:10来源:中国交通报 李赞军

   2004年3月,江苏淮安至泗阳客运班线上的所有车主自发成立联营组织,对这条线路上的所有班车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几个月的运行证明,这种经营模式有效地规避了混乱无效的同质竞争,改善了车主们的经营环境;但与此同时,垄断线路、私抬票价、设置市场壁垒等问题也日益明显。
    目前,同一线路的经营者自发成立联营组织的现象雨后春笋般地出现在越来越多的客运线路上,如何兴利除弊、促优剔劣,进而促使这种经营模式逐步趋于最优状态,已成为运管部门考虑和研究的新课题。——编者

27名车主“抱团”经营

    去年3月1日,江苏省淮安市和宿迁市泗阳县之间的淮泗客运班线的所有车主经过多次商议,成立了淮泗客运班线经营联合体,该线路的所有车主通过向联合体签订合同、交纳押金成为联合体成员。全体车主经过选举,推选出该班线的三位车主担任联合体的管理者。

    淮泗客运班线上共有各种类型的班车27台,此前,为了争抢客源,在这条线路上违章经营、打架斗殴、拉帮结派、欺行霸市现象时有发生,有时甚至演变为欺诈旅客、危害旅客人身安全的治安案件。尽管管理部门一直没有放弃对线路的监管,但种种积弊一直难以根除。

    联合体成立后,通过和淮泗班线两端的客运站进行协调,这条线上的27台班车都获得了进站经营的机会,同时该组织对淮泗班线的客运班车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为增加班车的上座率,降低经营成本,联合体内部根据该线路上客流量的变化,适当调整日发班次,平日将原来的27班缩减至20班,保证每隔15分钟就准时发走一班。考虑到有很多泗阳小商贩到淮安市区小商品批发市场进货,联营体专门为这些进货商保留一台车,根据进货商们每天的不同要求不定时发班,为两地客商的往来提供了优质、便捷的运输保障。同时被轮流缩减报停的车辆则利用这个间歇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保证车辆的性能达到安全运营要求。

    在管理上,实行回避制度,打破原有的司乘人员配置,各车主之间交叉监督其他车辆的经营行为。同时联合体内部还安排人员在该线路上的不同地点对车辆上经营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每个班车都有一个公平的运营环境。

    在经营上,联合体按每个经营者车辆的实际座位数平均分配营业收入,各种交通规费也实行按座位平摊。在经营上所有车辆统一进站,按照客运站排好的班次准时发班,沿途不准随意停靠,不兜圈,不带客,保证准时、安全地将乘客送到目的地。

    从近一年的联合经营发展运行情况看,该联营组织还是得到了车主们的认可——到目前为止,联营的27台车还没有一台退出。据该联合体的泗阳车主反映,自成立联合体后,他们再也不用自己起早贪黑招揽旅客,车票价格也由原来的站外3元、4元提高到站内的6元;站外乘车的环境没有了,争抢客源、强拉旅客、打架斗殴的现象也没有了,自己的班车也不再兜圈揽客,这一方面减少了以前因乱停乱靠、随意调头支付的罚款,另一方面还减少了每月付给“黄牛”的拉客费用。车主们普遍反映,该线路的经营环境已经大为改善,客运秩序有所好转,运营效益也得到大幅度提升,现在的经营方式比以前要好。

联营背后的阴影

    联合体所实行的捆绑式联合经营模式使淮泗线上的所有经营者组合在一起,形成新的利益团体,打破了原来分散经营的竞争格局,产生了新的不稳定因素。

    据该联合体内部人员透露: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联营车主们甚至雇佣一些闲散人员,在城区客源集中的地方把守,以武力相威胁,限制同方向过境客车配客、载客,设置新的地区“壁垒”。2004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淮安市运输管理处运输市场违章经营举报中心就收到多起关于淮泗线客运班车车主私自抬高票价、侵害旅客权益的投诉,在“十一”、元旦等客流高峰期,联合体车辆乱涨票价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由于利益相互关联,联营体内任何一辆客车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检查时,其他车辆的车主就会立即赶来“增援”,他们人数众多,煽动旅客阻挠、对抗执法,给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带来很大难度。2004年9月的一天,淮安市运输管理处稽查三大队执法人员对该联合体内苏NO38XX客车违章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纠正时就遭到抗拒、阻挠。当执法人员请该车车主出示相关证件,接受处理时,车主拒不服从,并打电话叫来其他十几名车主和闲散人员将执法人员团团围住,并辱骂执法人员,该车主则趁混乱将车强行开走,逃避处罚。

    联合体经营模式形成了淮泗线上新的垄断局面,缺乏必要的竞争,不利于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联营体形成后就成了该线路上惟一的运输经营者,一些经营业户认为除了乘坐自己的客车外,乘客别无选择,加之受到联合体内部实行利润平均分配、利益共享的影响,在经营行为上存在不文明之处,车内卫生条件差,车辆档次低,车况破旧,舒适度欠佳,不能为旅客提供更加优质、文明的服务,违背了道路运输行业服务大众、方便百姓的发展目标。失去了旅客的信任,丢掉了市场份额,最终将影响联合体整体效益的提高。

    联合体产权关系不清,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缺乏拓展市场的动力,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联合体是联营车主们通过签订合同确定成立的,联合体内部各车主之间缺乏共同的产权基础,很难形成紧密型、集约化经营实体,依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联合体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和完全行为能力,其对各联营车主的约束力十分有限,所做出的一些重大决定也很难长久执行。同时联合体的管理人员缺乏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管理水平不高,决策能力不强,导致联合体缺乏拓展市场的动力,自身经济实力无法加强,抵抗经营风险能力差,长此以往,很难在市场上长久生存下去。

    客运班线联合经营模式的出现,是经营者自发调整运输结构、进一步释放道路运输生产力的表现。运管部门应该从宏观调控的职能出发,加快对运输结构和运输行为的调整,使其进一步规范。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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