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道路运输“12+1”长效交流合作机制启动
2004-11-26 09:21来源:中国交通报 作者:韩世轶 赵志礼
近日,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广西12省、区、市公(道)路运输管理局及中国交通报社签订了中国西部道路运输区域合作框架性协议。此举意味着西部道路运输“12+1”长效交流合作机制正式建立,西部道路运输﹁体化工作开始启动。
协议确定,西部12省、区、市与中国交通报社共同建立西部道路运输新概念论坛。以定期召开年会、日常协作互助、政策互通、信息共享为主要形式,建立“12+1”长效区域交流合作机制,邀请交通部公路司派员以观察员身份参加论坛年会。
西部12省、区、市将推进西部道路运输市场一体化进程列为协议主要内容.协议确定西部道路运输率先取消省际客运班线对开规定,达到相应条件的可实行运力投放招投标;取消省际旅游包车区域限制和景区限制;实现运输车站经营管理公正透明、服务规范;消除道路运输不畅因素,实现西部道路运输的无缝连接和高效运转。协议提出大力发展快速客运、农村客运、快速货运、集装箱运输和出入境运输等,并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搭建西部道路运输信息平台。
鉴于《中国交通报》的行业影响力及交通主流媒体身份,西部12省、区、市运管局_致推举中国交通报社作为西部道路运输交流合作机制的协调人,他们表示将以《中国交通报》为主要媒介,加强西部道路运输宣传力度,搭建西部道路运输交流与合作平台。
建立西部道路运输长效交流合作机制的倡议是甘肃运管局9月23日在首届西部道路运输新概念论坛上率先提出的。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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