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不更正“大吨小标”不办年检
2004-11-17 13:34来源:中国交通报
黑龙江省交警总队车管部门日前透露,目前,该省“大吨小标”车辆只有10%进行了更正,大多数车主仍处于观望的状态,因此,从明年1月份开始,对未更正车辆,除了进行处罚外,车管部门将不予办理年检和其他登记业务。
黑龙江省交警总队车管部门负责人说,该省应更正“大吨小标”车辆总数为27774台,已更正2917台。目前一些车主仍存在观望等待的心态和侥幸过关的心理。但治理超限超载是一项整治道路交通运输秩序、规范运输市场和汽车工业生产的治本之举,不是短期行为。车主应把握国家给予优惠政策的机遇,主动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大吨小标”车辆更正手续。他强调,“大吨小标”车辆的车主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恢复标准吨位;由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更正车辆的核定载质量,免费换发车辆行驶证,符合规定的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各交警支队要严把车辆年检关和登记关,对应更正的“大吨小标”车辆在没有办理更正前,不予办理年检和其他登记业务。(记者 陈晓光)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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