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Road Transport Academy道路运输网官方微信

我国道路运输民营化趋势分析

2004-11-11 14:44来源:《综合运输》

  在交通运输业近2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不管是市场经济成熟型国家,还是体制转轨型国家,也不管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经济欠发达国家,世界各国普遍推行了运输民营化,尤其是在运输服务供给方面,民营部门所提供的运输服务已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在我国,改革开放的最大成就之一,是在公有制经济进行改革、引入市场机制的同时,非公有制经济获得迅速的发展,从而使经济日趋活跃、市场逐步繁荣、人民群众不断受益。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及其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与重组,使这一成就表现得更为突出。民营经济(此处主要指个体及私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经历了从“拾遗补缺”“有益补充”“共同发展”到“重要组成部分”的历史性跨越。2003年,民营经济所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年国内生产总值50%以上,而在全社会7.44亿就业人数中,民营经济更是占到90%以上.在国有企业持续改制减员的情况下,民营经济成为主要提供新增就业机会的渠道,对缓解就业压力、促进劳动力转移、保持社会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虽然道路运输民营化是方向,但依然需要对其加以积极引导,以符合道路运输产业发展的基本要求。

  一、道路运输民营化概念的理论界定

  民营化一词较早出现于日本。英国从1979年开始出现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浪潮,很快波及到日本,并被称作公共企业民营化。公共企业民营化有三种含义:一是公共法人通过组织变更而转化为股份公司形式,并将部分政府资本逐步出售给私人;二是公共法人通过组织变更而转变为民间所有认可法人;三是公共法人或股份公司形式的公共企业通过组织变更而成为私人企业。这种解释包含着民营化的具体方式和内容,与西欧国家所实施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内容基本相同,主要是对已有的国有企业(国有存量资本)进行调整,减少或完全放弃国家所持有股份,即非国有化。

  而在美国,民营化的先驱和主要倡导者E.S.萨瓦斯认为,“广义而言,民营化可界定为更多依靠民间机构,更少依赖政府来满足公众的需求。它是在产品服务的生产和财产拥有方面减少政府作用,增加社会其他机构作用的行动。从狭义上看,民营化是指一种政策,即引进市场激励以取代对经济主体的随意的政府干预,从而改进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这意味着政府取消对无端耗费国家资源的不良国企的支持,从国企撤资,放松管制以鼓励民营企业家提供产品和服务,通过合同承包、特许经营、凭单等形式把责任委托给在竞争市场中运营的私人公司和个人。”“民营化的一种更为专门的形式旨在改善政府作为服务提供者的绩效。这包括打破不必要的政府垄断,在相关公共服务供给中引入竞争。”这里,民营化概念的核心在于更多地依靠民间机构,更少依赖政府来满足公众的需求。这种解释既包括了非国有化的要求,也包括了开放市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民间投资等内容,解释范围更宽。

  在我国道路运输领域,民营化通常更多的是指“民进国退”或“国退民进”的政府政策导向。道路运输市场所呈现的竞争性市场结构状态,使这种政府政策导向在现实当中遇到了非常好的实施条件,并很容易使民营化表现为一种道路运输发展趋势。国有运输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改制以来,由于普遍采取了股份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民营化的涵义也更为丰富和复杂,产生了一系列与此相联系的概念,如国有国营、国有民营、公有民营、民有民营等。现实与发展改革中,已经迫切需要首先从理论上对道路运输民营化概念加以界定。

  总结以上国内外对民营化概念的解释,结合道路运输市场结构特点,本文认为对道路运输民营化概念的理解,应主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核心内容:

  1.道路运输民营化是,种发展战略理念。即通过民营化,恰当处理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搭建起道路运输发展的公平竞争的市场平台,充分发挥运输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改变政府行为能力过强、企业行为能力过弱、市场缺乏公平竞争等状态。作为一种发展战略理念,道路运输民营化应成为改善政府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绩效的必要途径和促进道路运输健康发展的基本信念。

  2.道路运输民营化是一种市场化政策。即通过民营化引入市场机制以取代政府对经营主体的随意干预,从而完善运输市场运行方式,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一方面意味着国有经济将逐步退出道路运输市场,另一方面意味着政府应一视同仁地对待各种经济成分的市场经营主体,对经营不良的国有企业不再支持,鼓励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运输服务。

  3.道路运输民营化是一种发展趋势或过程。“化”本身带有“整齐划一”、规律、趋势或过程的涵义。道路运输民营化作为一种发展趋势或过程,是指道路运输不断发展的过程,也将是逐步地、更多地发挥和依靠民营部门提供运输服务的过程,民营化是道路运输发展的基本方向。

  二、道路运输民营化发展现状与主要问题

  目前,单就个体私营运输来看,已经占据道路运输市场的重要地位。其经营业户占整个经营业户的80%以上,从业人员所占比例已超过50%,营运客车数所占比例超过40%,营运货车数所占比例超过50%。国有运输企业约有74%已经进行了改制,在已改制的运输企业中,普遍增大了自然人和职工持股比例,国有股份比例已非常低,甚至全部撤出。如果将这些因素均考虑在内,道路运输民营化程度估计在80%左右。当然,全国各地道路运输民营化程度肯定会有较大差别。湖北省道路运输系统2003年吸纳民间资金10亿元,更新车辆8000余辆,货运、维修、出租、运输服务业已总体实现了民营化。许多省区提出了除高速客运与主枢纽站场运营外,其它任何道路运输企业要基本实现民营化。

  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道路运输民营化程度虽然比较高,速度也比较快,但也积累了许多问题,需要认真分析研究并合理引导其发展方向。

  1.道路运输粗放式发展状态有所加剧。市场开放政策的实施,使个体运输户和小规模私营运输企业数量增长过快,虽然民营化程度提高了,但道路运输粗放式发展状态却加剧了。i985年到2003年,道路运输完成旅客周转量和货物周转量分别增加了3.45倍和2.78倍,而同期营运客车和营运货车却分别增加了7.61倍和8.43倍,客运经营业户和货运经营业户分别增加了11.28倍和14,91倍。道路旅客和货物运输量的增加,并不是依靠经营单位经营规模的增加或车辆运用效率水平的提高而增加的。在经营业户和营运车辆增量中,绝大多数是由于个体私营运输发展所带来的。由于道路运输经营业户数量、营运车辆的较快增长,虽然使“运输难”问题在短时间内很快得到了解决,但同时也带来了运输市场恶性竞争加剧、有效竞争不足等问题,使当前的道路运输存在较大的资源浪费。

  2.缺乏主导道路运输发展的大规模民营运输企业。当前我国道路运输民营化程度比较高,基本得益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导向。但主管部门在道路运输民营化过程中基本上没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推进思路,甚至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和非科学地使用倾斜政策,对民营运输企业发展壮大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抑制作用,尚未培植起能主导道路运输市场发展的大规模民营运输企业。民营化方式上,基本上是在增量方面依靠放宽民营经济进人运输市场为主,在存量方面依靠国有企业改制为主,并没有形成道路运输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化程度稳步提高的良性互动机制。

  3.个体私营运输业户生产经营组织方式比较落后,运输质量不高。由于个体私营运输业户规模普遍较小,其建立的运输网络覆盖能力有限,运输生产效率普遍不高。加之个体私营运输业户融资困难,无法大规模新增车辆或开辟更大的运输市场以及多元化经营,导致其不能进一步发展壮大。另外,还存在运输安全质量不高、经营行为不规范、服务水平比较低等一系列问题。

  4.国有运输企业民营化改制不彻底,因改制而改制的情况依然存在。国有经济逐步退出竞争性行业是现行政策的基本要求和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按照国外道路运输民营化的一般做法,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道路运输往往是率先全部实现民营化的行业。由于发展观念、认识水平、体制障碍(其核心是政府管理体制障碍)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国有经济退出道路运输市场依然面临许多困难,国有运输企业改制工作更多的听从于政府的安排,改制工作不彻底,总是与政府主管部门存在着产权上的联系,改制流于形式的情况还依然存在。

  三、合理引导道路运输民营化发展趋势

  民营化是道路运输发展的基本趋势,民营运输企业也将会成为道路运输市场发展的核心。政府对道路运输民营化过程的引导,在当前道路运输民营化程度比较高的情况下,已不单纯是开放市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及国有运输企业的民营化改制问题,而应站在道路运输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角度来进行。

  1.制定道路运输民营化一揽子引导方案。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应明确认识,理清思路,制定道路运输民营化一揽子引导方案。包括道路运输民营化的内容、引导原则、方向、目标、重点及有关措施等。应结合道路运输结构调整、经营资质管理、经营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行政职能转变、国有运输企业改制与重组等目前正在进行的改革举措,合理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方向,鼓励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通过兼并、合资、合作等方式,做强做大,为新一轮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2.探索总结国有运输企业改制及实现其民营化的多种途径与方式b对效益良好的国有大型运输企业实行股权多元化改造,扩大自然人、职工持股比例,引入民营企业法人股,国有经济淡出;对效益良好的中小型运输企业可以采取整体出售的方式或管理层收购(MBO),或改制为由公司管理层和职工持股的公司制企业;对效益状况并不理想或亏损企业,可以采用兼并、合并、联合、资产划转等方式进行资源的重新配置优化,加大民营化改制力度;对于整体盘活无望、局部尚有活力的运输企业。采取先股后租、租股结合、先租后售、剥离转让等灵活方式,盘活企业,推进民营。

  3.积极培植大型骨干民营运输企业。培植少数大型骨干运输企业来主导道路运输市场发展是行业健康发展迫切需要的,也应该成为下一步引导道路运输民营化的重要方向。这需要政府通过制定道路运输产业政策来加以扶持,给予相应的财税、信贷等方面的优惠;对道路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来讲,应主要通过在项目审批、经营线路开发、交通规费和通行费减免、同业联合等方面,予以扶持和倾斜。特别是大型运输企业在较大范围或全国范围内,构建其运输网络,应该予以重点扶持。同时,通过技术、经济等措施鼓励个体运输户走联合发展或成立私营企业之路;在促进企业合理竞争的同时,加大市场对劣势企业淘汰的速度,优化运输市场结构;对省际干线客运、货运(包括零担货运、快件货运等)应形成以少数大型企业(集团)为主体的市场竞争状态,鼓励企业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

  4.加大科技进步对民营运输企业改造力度。目前应大力推进地理信息技术、全球定位技术、电子数据交换技术等高新技术在道路运输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应用研究和推广工作,提高计算机移动通信技术及计算机信息技术在道路运输生产调度和经营管理中的开发、应用水平。大力鼓励推广现代运输技术,积极发展集装箱运输、快速运输、甩挂运输等组织化程度高的运输项目,从而带动整个道路运输业组织化水平的提高;有效实施以网络化带动规模化、以科技进步稳固网络化的发展思路,从根本上促使道路运输增长和发展模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式转变。

责任编辑:张鹏飞
您可能更感兴趣的文章

联系与咨询

  • 咨询内容:
  • 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务:
  • 手机号:
  •  

    最新动态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