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客运站建设标准应及时修订
随着交通部“三主、一支持”战略实施和公路客运快速发展的推动,我国公路客运站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步,10多年来在大中城市新建和改建了一大批公路客运站。截止2003年底,我国已拥有各类公路客运站上万个,公路客运站存在的“少、小、脏、乱、差”的状况得到很大改善,而且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公路客运站也开始在经济发达地区出现。公路客运站建设的不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公路客运的竞争优势,同时也改善了城市公交客运的形象和发展环境。
一、汽车客运站分类
公路客运站是为旅客和公路客运经营者提供服务的交通基础设施,一般指建有车场及配备相应旅客服务设施的场所,它大体可以按3种情况来划分。
1.按地域特征划分
按客流的地域特征可以分为城间、城郊、城市客运站.城间客运站以前也称长途客运站。由于长途和短途的区分是相对的概念,区分的标准是模糊的,故不能充分反映城间汽车客运站的特征。城间客运站指服务于不同城市区域之间的旅客运输的汽车客运站。城郊客运站即所谓短途客运站,服务于一个城市同其周边影响区范围的乡村(镇)及卫星城镇之间的旅客运输。城市客运站是服务一个城市内部公共交通的旅客运输。
2.按线路划分
按客运线路可以分为端点站和中间站。端点站一般指处在多条客运班线首末端,主要进行公路客运班次始发和到达作业的汽车客运站。中间站指客运线路沿途经过的中间地带所设置的汽车客运站,主要为过往车辆停靠、沿途旅客上下和进行其他停歇服务的汽车客运站。
3.按旅客量划分
按旅客发送量可分为四级。年均日旅客发送量达到1万人次以上,具备相应设施设备的公路客运站为一级客运站。年均日旅客发送量达到5000人次以上但不足10000人次,具备相应设施设备的公路客运站为二级客运站。年均日旅客发送量达到1000人次及在5000人次以下,具备相应设施设备的公路客运站为三级客运站。年均日旅客发送量在1000人次下,具备相应设施设备的公路客运站为简易客运站。
二、现行行业标准有效性分析
我国公路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的行业标准(JT/T 200-95)是199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该标准的实施对我国公路客运站建设起到了一定的规范、指导和促进作用。但随着近年来我国交通事业发展和管理体制的变化,该标准的使用范围和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存在的不足也逐渐暴露出来,从而使它的有效性大大降低。
1.标准实施环境分析
从城市内外交通统一的发展趋势来看,城市公交客运和公路客运的行业管理工作大多归交通部门统一负责,则公路客运站的服务对象扩展到城市内外旅客运输的全程。相应建设城市内外综合性换乘客运站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显露出来,这也为公路客运站提供了更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客运站建设提出新的要求。
从公路客运需求持续增长的情况来分析,高层次、全方位、多功能的公路客运体系正在形成。一方面随着区域性高等级公路网的形成,对快速客运专用站、高速公路客运停靠站等提出迫切需求;另一方面城市和郊区之间联系密切,城郊客运采用公交化组织运营方式获得成功并在全国逐渐展开,使城郊客运蓬勃发展。同普通公路客运相比,快速客运、公交化城郊客运对汽车客运站的服务水平、候车环境以及车站的功能、建筑设计,设施设备配置都有不同的要求。
随着交通部建设全国45个公路主枢纽规划的实施,推动了各地公路客运站规划建设。各地相继制订了适应本地实际的站场规划,从而为公路客运站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同时具有实力的运输企业从客运市场竞争中成长起来,逐渐成为地方汽车客运市场的主力,为增强竞争实力,企业积极投资构筑企业站场网络,开始形成政府、企业、社会投资建设汽车客运站的格局。企业和社会投资一般注重投资效果,对客运站各组成设施和设备的有效利用率要求比较高,对站址选择、设施设备配置和建设规模的确定有更加科学合理的要求,使资金运用效率更高。
2.标准JT/T 200—95中存在的问题
标准JT/T 200—95中,以年均日旅客发送量作为汽车站级别划分的主要依据,同时根据车站所在地行政级别确定车站级别。这样使部分地区所建车站级别高于实际需求标准,建设规模和设施的配置都高于实际需要,使车站建设投资大大增加。随着候车室由“等待型”向“通过型”转变。车站按照标准JT/T 200—95中设施面积的计算办法规划设计,则常导致候车厅、售票厅等站务用房、辅助生活用房面积过大,四个等级的划分也增加了相应的设施配备。
三、修订标准的几点建议
针对公路客运环境的变化和现行标准中存在的不足,交通部门应对现有标准进行及时的修订,建立新的公路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标准。
1.选址原则
在客运站选址上,应尽量靠近大型火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站等,便于旅客集散和换乘。同时,单独设置的汽车客运站应是城市内外交通衔接的综合性汽车客运站。
2.建立科学合理的站级划分方法
首先应改掉以行政级别作为划分车站等级的标准。同时研究划分包括城间客运站、公共客运站的端点站和中途站的具体层次和标准。沿用现有以年均日旅客发送量作为站级划分的依据,将公共汽车在客运站内的年均日旅客发送量部分经过一定比例折算后加入现有的标准中;由于四级汽车站的实际意义不大,建议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客运站。
3.建设规模指标科学化
最高聚集人数是确定汽车客运站建设规模最直接的指标,根据客运组织发展现状看,应将最高聚集人数的计算方法进行改进,使用最大候车人数的模拟值来确定各个建设规模。最大候车人数模拟值同发车位、发车频率、客车座位数及承载率等相关,其具体确定步骤可遵循旅客候车过程进行动态程序化处理。
4.重新拟订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增加购票、候车、检票过程中的各种现代服务设备,如导购提示系统、候车室宁静候车环境相关人文设备、自动检票系统等;从环保角度看,应加入污水、废气处理设施和隔离噪音设施及相关设备配置。
由于我国公路客运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时期,要制定适应全国范围和今后若干年客运发展需要的行业标准,需要专家学者们深入研究不同地区公路客运发展的共性,研究公路客运站级别划分、站址选择、设施设备配置、建设规模确定等方面科学合理的方法,才能共同制定出一个指导性强、适应范围广的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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