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客运出租车的战略思考
一、农村客运出租车的概念
所谓农村客运出租车,是指那些经营对象为农村或城郊某一特定区域内的乘客,经营范围类同普通客运出租的营业性车辆。也就是说,这些车只能针对一些特定人群如本村村民、来本村走亲访友或联系业务的人员。
二、提出农村客运出租车的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的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人们的出行需求也不断增加,出行消费能力也不断提高。农民对于客运出租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另一方面,轿车价格这几年在大幅度下降,农民买轿车进行进行客运服务也已经完全成为可能。而市区的客运出租车由于这些农村地带客源稀少,不愿到村里进行营运。因此,即使农民与普通市民有相同的消费能力,农村的客运需求总量也没有市区大,空出租车普遍不会到这些村里来转圈,导致城郊居民普遍存在出城容易进城难的现象:农民从市区回家时可以从市区打出租车回家,而想打出租进城却往往是打不到出租车,他们只能凭借有限的几辆公交车或班车进城。如果晚上等特殊情况下就无法通过公共汽车或公交车进城。
在这样的背景下,大量的自备车开始弥补这一客运市场的空白:有些农民自己买进一辆轿车,开始对本村村民进行营运:只要本村村民要出行,给他们打一个电话,他们马上就到,然后用协商方式确定运价。也就是说,农村客运出租车实际上早已经客观存在,只是没有正式的名份而已。从定性上讲这些车都应该属于非法营运,属于运政管理部门打击的黑车范围。
这些地下黑车的存在,对社会造成了较大的危害,具体表现如下:
1,乘客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由于这些车辆是熟人之间进行营运的,虽然诸如宰客之类的情形是不会出现的,但由于是非法营运,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这些车的驾驶员素质很难有得到有效的保证。有些驾驶员技术不过硬,而农村地带路况又相对来说比市区复杂,再加上驾驶员害怕受到运政部门查处,开车不专心,以上种种原因,导致此类黑车比普通客运出租车更容易发生各种交通事故。
由于这些车辆缴纳的保险费一般也是按自备车缴纳的,因此,万一发生事故,只能凭借驾驶员本身的经济实力进行赔偿,无法通过保险公司进行有效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万一发生较大的交通事故,导致车毁人亡,很可能驾驶员本身也因车祸死亡或者丧失经济赔偿能力,由此必将导致乘客也无法得到有效赔偿。
由于这些车辆没有缴纳相应的规费,属于黑车性质,因此,他们也无法提供正规的发票,这对于一些因公来村里办事的人,付出车费却拿不到相应的发票,也损害了这些乘客的合法利益。
2,国家税费流失
以浙江省绍兴市的出租车为例,普通桑塔纳出租车每月要缴纳550元公路养路费,300元公路建设基金,52元运管费、357元营业税。同时在出租车投放过程中,还要求缴纳每年1万元的有偿使用费。与此对照,这些无证营运的黑车每个月只缴纳165元的养路费。规费的流失可想而知。
3,运政部门处于两难境地
大量农村黑车的存在,迫使运政部门处于一种两难境地:客观上讲,这些黑车的存在,弥补了普通客运出租车的不足,解决了广大农村地区农民的出行难。另一方面,这些车辆毕竟没有办理相应的营运手续,属于运政部门必须查处的黑车范围。如果有人举报此类黑车而运政部门没有查处,则运政部门属于渎职行为,影响运政部门的社会形象。正因为以上两个原因,当运政部门去查处农村黑车时,附近农民往往是帮助黑车车主的,他们很容易将矛头对准运准管理部门。
而当这些车的车主与村里其他村民因为各种原因发生予盾时,村民往往会往往会以举报的形式要求运政管理部门查处这些无证经营者。虽然这些无证营运者的确解决了市郊农民出行难的大问题,其存在具有明显的合理性,但由于其客观上的违法性,因此,作为运政管理部门,在接到证据确凿的举报后,又必须进行查处,否则就是属于运政管理部门的渎职。
由此看来,将农村的这些车辆纳入农村客运出租车管理,显得非常有必要,完全是运政部门将过去对农村客运黑车治理方式由“堵”到“疏”的重大转变,是既能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又维护农村客运市场健康发展的大事,而且可以有效改善我们运政管理部门形象的举措,与我省交通厅提出的乡村康庄大道建设目标完全一致。
三、经营范围问题
农村客运出租车应该核发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线路核准证,其经营范围应填写“农村客运出租”,对于农村客运出租车的经营范围,应将其明确规定是只能对特定的人群提供出租车客运服务。一般情况下只能对于本村村民及来本村联系业务或串门作客的人员提供客运服务。这此车辆必须明确不准到市区转圈兜客,干扰市区正常出租车的经营,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市区出租车进村营运。否则将按超越经营范围进行在法规规定范围内从严查处。
农村客运出租车的经营者,必须是本村长住户口,并且在本村有固定居住点。凡是要求乘坐本村农村客运出租车的人员,坐车时必须持有能证明属本村居住人员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在本村的暂住证)如果没有相应的身份证明,则在坐车前必须先到本村的客运管理站打相应的农村客运出租车出村证明(具体要求见后面)。
农村客运出租车只能由车主本人或家属经营,亦可允许其将车辆出租给本村村民自驾外出。如果非本人经营,则必须随车有相应的证据证明经营者为家属或开车者为本村村民。
农村客运出租车不允许对不特定人员提供客运服务。凡是在检查时乘客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者,均应按车主超越经营范围进行查处。(这一条应在审批农村客运出租车时由运政部门与经营者签订协议方式加以明确,以利于日常查处中的取证工作进行)。
对于某些特定的客运高峰期,市区出租车客运市场运力严重不足时,如春运,五一、十一等黄金周期间,允许这些车辆经当地运政部门审批,到市区经营普通客运出租,以缓解高峰期的运力不足现象。对于农村客运出租车临时性投入普通客运出租车经营时,应补缴相应的规费,并由运政部门提供相应的线路牌或顶灯,发放短期有效的线路核准证。审批期限一过(如黄金周结束)必须立即将相应的线路牌或顶灯缴回运政管理部门。未经审批的农村客运出租车投入普通客运出租车经营的,则按超越经营范围进行处罚。
四、管理模式
1,对于农村客运出租车,在管理上可以在村里设立相应的客运管理站的形式进行管理。管理人员可以由本村的村委会人员兼任。但其业务受当地运政部监督和指导。管理站的职责主要是:
(1),当非本村人员要坐本村的农村客运出租车外出时,帮助开具相应的证明。该证明上应该明确写明乘车人、目的地、进村办事的联系人(指本村村民)、乘车时间、驾驶员、乘坐车辆等。
对于这一证明的管理要求,可以参照客运行车路单的管理模式,要求农村客运出租车必须在外村人员上车前填写完整。该证明的名称可以命名为农村客运出租车出村证明。
(2),发现无证营运车辆在村中营运时及时向运政部门举报,由运政部门负责查处。
2,农村客运出租车经营时,驾驶员必须有相应的旅客运输类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3,农村客运出租车的车身应该有特殊的标志图案,并且实行按一村一色原则设置。为了方便长效管理,以将来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提供数据,应对农村客运出租车的营收状况、行驶里程、实载率等基础数据加强统计,以利于制定更加科学的政策。
4,农村客运出租车必须按营运车辆标准办理相应的保险,包括第三者责任、司乘人员险。
5,农村客运出租车收费允许以双方协商方式进行收费。但农村客运出租车经审批投入普通客运出租车时,车内必须安装计价器,必须按照普通客运出租车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6,农村客运出租车的年检年审等应按营运车标准进行。
五、规费问题
由于农村客运出租车在经营范围上受到许多限制,设立农村客运出租车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解决农村村民出城容易进城难的问题,这些车主的营业额与普通客运出租车相比肯定也要低得多。
由于这类车辆又属于营运车辆。所以,对于这类车的规费征收标准一般应该按营运车辆进行收费,需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核定。
当其在节假日进城进行普通客运出租车经营活动时,应按照普通客运出租车的标准进行收费,同时要考虑到普通客运出租车的有偿使用费。根据目前市区普通客运出租车的税负情况,临时投入普通客运的出租车,每天的税负以100元左右为宜。但其进城时间应严格控制,如只允许其在黄金周的七天时间内以及春运特别繁忙的几天时间里,市场运力严重不足,已经影响人们正常出行的前提下才可以投入运营。对于临时性节会导致客运量特别巨大时,允许其经过审批进城进行普通客运出租车营运时。
农村客运出租车投入到普通客运出租必须严格加以控制。当普通客运出租车经营状况没有饱和时,不允许农村客运出租车投入普通客运出租车,以防止损害普通客运出租车的合法利益。
对于农村客运出租车征收的规费中,一部份应补充农村客运管理站工作人员的补贴。
由于农村客运出租车尚处在摸索阶段,因此,规费的核定应以一年一核为妥。
六、实行农村客运出租车制度的意义
1,有效解决农民的出行难问题
由于目前农村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农村村民进城后如果要返回村里,不管什么时候都可以打出租车回村。但是如果夜间想要进城却又非常困难:一般出租车因为这些村子里相对客源比较稀少,普通客运出租车不愿意到村里来,导到这些村里客观上存在打的难现象。又例如,在各地的高速公路出口处,一般离市区较远,无正常客流,正规出租车不愿去这些地带营运。但这些地方又有一些不定期的客源,市场对运力的客观需求,自然诱发了黑车的产生。对于农村里正规出租车不愿意去经营的地方,适当地发展一些农村客运出租车,实在是对目前一些黑车的正确引导。
由于这些黑车只需缴纳少量费用,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在本村进行营运,而且其营运就会受到保护,不必再冒因非法营运而被查处的危险,所以无论是这些黑车车主还是当地老百姓,都是会支持的这样的政策出台的。
到了夜间,对于正规的市区客运出租车,由于安全问题,驾驶员都不愿意到偏远村庄进行营运,而农村客运出租车的经营对象为本村村民,因此,一般不存在遇到抢劫之类危险,所以农村客运出租车对于解决农民的出行难问题意义特别巨大。
由于农村黑车在客运高峰期经过简单审批手续就可以投入普通客运出租,这也会吸引广大车主审批农村客运出租车。
2,缓解市区高峰期打的难现象。
由于农村客运出租车在黄金周、春节等客运高峰期,经过简单的审批手续可以迅速为市民提供出租车服务。而在平时,这些车辆又不会妨碍市区出租车的正常营运,对于缓解市区高峰期的打的难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同时,对于普通的客运出租车来说,由于一年中运力供不应求的时间其实并不多。如果没有农村客运出租车的补充作用,政府决策部门很可能会因为大型节会活动需要而向客运市场投放出租车,导致客运市场上大量时间都是运力过剩现象。而农村客运出租车的补充作用,可以减少适当普通客运出租车的投放量,实际上对普通客运出租车也是有利的。
3,减少国家税费损失。
虽然我们目前在农村并没有审批过什么农村客运出租车,可是实际上,这些农村客运出租车还是客观存在的。现在随便进到哪一个村庄,其实,我们都不难打听到,这些村子里肯定有几辆轿车,专门用于供本村人员出村时使用。他们之间也的确存在着各种形式费用结算。他们叫车基本上是通过本村村民的相互介绍来进行的。目前的管理办法只能将他们定性为黑车,属无证经营者。如果将他们正式审批为农村客运出租车,则可以减少相应的国家税费损失,同时也可以将这些黑车正式地纳入到客运管理范畴来,为农村村民的出行带来方便。同时也能更加有效地保护广大乘客的利益。
4,解决部分农民的出路问题。
农村客运出租车的推出,可以解决部分农民的就业问题,为这些农民的致富问题提供了一条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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