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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营运客车下月起“座座”投保

2004-09-16 08:34来源:宁波日报/

   记者从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部门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我省率先出台了营运性客车座位强制保险制度。从9月1日以后,所有营运性客车座位必须购买座位险,一旦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旅客可以获得最高50万元的赔偿。

    所谓座位险强制保险就是由客运公司为每个营运车辆的座位购买“乘客座位险”,即承运人责任保险。包括农村班线客车、普通班线、旅游包车、高速、快客班线客车在内的所有营运性客车都必须参加投保。赔偿的标准根据保费和车型各有不同,比如,高速、快客班线客车原则上要求每年每座投保1345元,乘客万一遇难,可获得40万元的赔偿。



    据市公管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我省出台强制性保险制度缘自今年5月12日发生在乍嘉苏高速公路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交警在调查中发现,竟然没有一个乘客事先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补偿保险事故不仅造成23人死亡,同时也让承运公司背上了1000多万元的经济负担。

    那么,强制性保险会不会增加企业的运输成本,从而提高车票价格呢?公管部门表示不会。因为此前客运公司也会选择性地购买座位险,每年每座100元到300元不等,但是保额只有10万元。这次省运管局以招标形式确定了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金额和保费标准,希望以较低的价格得到较高的保险金额。我市还将在省运管局招标确定的保费标准基础上,进一步下降保费,力图不增加企业成本。从长远看,这也是企业“转嫁”风险,减轻压力,同时让乘客获得更多补偿的有利途径。公管部门特别强调,对于享受免票待遇的旅客,一旦在交通事故中出现伤亡情况,保险公司也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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