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意见函
2004-09-05 16:46来源:交通部
交通部办公厅文件
厅公路字[2004]287号
关于征求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意见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部组织起草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经营者、运输协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讨论,并于2004年 8月25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报部公路司。
联系电话:010-652927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道路 货运 规定 意见 函
抄 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责任编辑:张鹏飞
您可能更感兴趣的文章
联系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