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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运输企业将实行“黑名单”制

2004-09-05 16:43来源:福建电视台

   福建省运管部门日前出台规定,从今年起将对长期违章、违规经营、违章超载、安全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车站,驾乘人员和客车维修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

   据介绍,道路交通事故绝大多数起因于驾驶员或企业漠视安全生产的规定,今年春运期间福建省内发生的134起客车事故都是由于客车驾驶员疲劳了驾驶或机械故障造成的。

  福建省运管局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陈兴彪根据福建省运管部门的规定,造成死亡10人以上责任事故或死亡3人以上的责任事故2起以上的驾乘人员,将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不得在省内从事同一工种岗位的客运服务,取消该企业在1年内新增客运线路经营权的评选资格。对由于车站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除追究有关责任人外,车站也将被降级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被停业整顿直至关闭。被列入“黑名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通报;擅自聘用“黑名单”人员的,将被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张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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