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交通运输部举行6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制定了《交通运输服务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对“十三五”后三年交通运输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副巡视员毛健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副巡视员毛健表示,《计划》主要包括8个方面,共76项任务,涉及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品质建设现代交通运输体系、高层次建设交通创新体系、高要求建设交通安全体系等各个领域。
1.在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方面
着力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高速铁路里程达到3万公里,覆盖80%以上的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15万公里,基本覆盖城镇人口20万以上城市及地级行政中心;新增沿海港口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约180个;新增及改善航道约2700公里;民航运输机场基本覆盖城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城市。基本形成以综合枢纽为节点,以高品质的快速交通网、高效率的普通干线网、广覆盖的基础服务网为主体的更高质量互联互通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
2. 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方面
加快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进程,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综合交通网络,形成京津石中心城区与新城、卫星城之间「1小时通勤圈」,京津保唐「1小时交通圈」。加强对雄安新区和冬奥会保障,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交通基础设施,按照「1小时」转场要求,加快推进2022年冬奥会配套交通项目建设。
3. 在推动运输服务转型升级方面
推进跨运输方式的客运联程系统建设,推动航空与城市轨道、高铁等方式「一票到底」和「行李直挂」。统筹铁路、公路、航空运输组织、线路衔接、服务产品协调发展,提供高品质城际客运服务。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快速公交系统合理发展,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公交线路向镇村延伸,推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促进运输服务新领域新业态健康发展,增加多样化、个性化出行服务供给。进一步促进物流提质增效,调整运输结构,提升现代物流服务品质,推动运输服务与产业融合发展。
在道路运输方面,交通运输部将大力推进调整运输结构,优化运输组织。与此同时,还将深入推进改革,提升货车司机收益
交通运输部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进调整运输结构,优化运输组织,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提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合效率。
首先在调整运输结构方面,一是研究制定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大力减少中长距离公路货运量,增加铁路货运量。发挥铁路和水运在大宗物资中长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加大货运铁路项目建设和投入,加快完成蒙华、唐曹等一批货运铁路建设。显著提高重点区域大宗货物铁路水路货运比重,提高沿海港口集装箱铁路集疏港的比例。
在环渤海、山东沿海和长三角地区,2018年底前,沿海主要港口、唐山港、黄骅港等煤炭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2020年的采暖季之前,沿海主要港口、唐山港、黄骅港的矿石、焦炭等大宗物资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到2020年,全国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明显提高,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也将有一个明显的增长、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同样也有明显增长。
二是加快构建以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为主体的大容量快速客运体系,形成与铁路、民航、水运相衔接的道路客运集疏网络,逐步减少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
第二个方面在推进运输方式创新方面,将加快推进多式联运、江海直达运输、甩挂运输、滚装运输、水水中转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提高运输及物流的效率。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沿海和内河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或物流园区的建设,加快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服务中心。
积极推进以港口为枢纽的铁水联运,打通海铁联运「最后一公里」,提高海铁联运比例。推动扩大集装箱、干散货江海直达船队的规模。持续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研究完善过闸运输船舶标准化船型的主尺度,制定出台国家强制性标准,发布基于内河船舶的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标准规范。到2020年,多式联运货运量比2015年增长1.5倍。
近期,一些地区的部分货车司机反映的,要求提高工作待遇、改善工作环境等问题,交通运输部回应,已与相关部委协调联动,督促指导地方政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目前全国道路货运行业总体情况平稳有序。下一步,将继续指导各地行业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持续推动《计划》贯彻实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地实施、发挥实效,深入推进行业「放管服」改革,减轻货车司机负担,提升他们的收益,加快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带动行业转型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改造工作基本完成。
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的相关情况,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目前,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开展联调联试,7月1日后,刷卡通行经营性一、二级收费公路的车辆,可在发票服务平台获取通行费电子发票,并按照财税政策有关规定实现税款抵扣。
与此同时,交通运输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2018年6月30日后,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将不能再用于抵扣,用户如需抵扣税款,需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接下来三年的计划各位看官可否做到心中有数了?把握政策趋势,提前应对是抢占先机的不二法宝,让我们一起为我国道路运输事业贡献一份力量。喜欢的话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