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口市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2017年7月20日起,全市三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实行客运实名制管理,也就是说,市民以后乘汽车时要携带身份证件才能购票乘车。
根据该市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将严格落实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组织开展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全面排查工作,督促相关经营者和售票单位、客运站严格执行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要求,明确售票、查验等相关环节操作流程。7月20日起,全市三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实行客运实名制管理,实现100%实名售票,确保正常运行并与公安机关联网。
据了解,实行实名制管理后,购票人应当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由售票人在客票上记载旅客身份信息。携带免票儿童的旅客,应当凭免票儿童的有效身份证件免费申领实名制客票。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实名购票的,购票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旅客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在取票时提供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旅客遗失客票的,经核实其身份信息后,售票人应当免费为其补办客票。
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明、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法律法规规定证明公民身份的有关证件。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班线及客运站,将对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与旅客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是否一致进行核对并记录。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人、证不一致的,不允许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