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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景宁:载人三四轮电动车收购补偿工作有序推进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李海景 2017年7月13日14:23

  景宁县自6月27日启动载人三(四)轮电动车收购补偿工作以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截止7月12日,全县共有191辆全封闭式三轮电动车主前来办理收购申请,71辆改装式三轮电动车主办理补偿申请。

  距离7月26日的收购补偿截止时间还有两周时间,县交通治堵办提醒广大载人三(四)轮电动车车主:收购补偿截止时间是7月26日,过期一律不再办理收购补偿申请。请各车主带上收购补偿公告上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到凤凰路(景昌建设旁边)办理收购补偿申请。收购补偿工作结束后,交通治堵办会对所有车主的收购补偿情况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支付收购补偿款。

  据了解,《景宁畲族自治县载人三四轮电动车回购工作方案》于6月5日经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县交通治堵办具体负责实施。此次收购补偿范围为在县城区范围内使用并在2017年01月09日前购买且尚在正常使用的载人三(四)轮电动车,收购补偿为期一个月。在收购补偿价格确定上,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封闭式载人三(四)轮电动车,以各种车型市场销售均价剔除电瓶均价后确定基准价,并根据购买时间计算折旧,车子收购后统一报废处理;第二类是非法改装的载人三(四)轮电动车,经拆除非法改装装置后每台一次性补偿300元,车子归还车主。

(责任编辑:魏美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