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19时15分许,吉安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110指挥中心报警称,吉安县城富川路县人民检察院门口路段有一辆皮卡车撞倒一行人后逃逸,伤者在现场,路人报警。在现场报警路人向民警叙述了案发情况:当晚 19时10分左右,一辆沿富川路由南往北行驶的白色皮卡车撞到行人,白色皮卡车没有停车,继续往庐陵大道方向驶离,白色皮卡车车牌号没有看清。
由于事故当时是晚上,天已经完全暗下来了,现场没有其他人注意到事故发生情况。那么这位报警群众提供的肇事车行驶路线以及车型是“白色皮卡车”无疑是破案的关键切入点了。但是“白色皮卡车”不要说在吉安县,就连整个吉安市都非常少见,通常是一些公务用车或特殊作业车才会将皮卡车喷白色漆,但是这些种类车辆车身基本都附有明显专业标识,容易辨认。肇事车辆真是一辆白色皮卡车吗?民警带着疑问调取了事发地附近几个交通路口红绿灯卡口监控录像,没有发现事故发生时段白色皮卡车在镜头中出现。
民警分析现场的目击群众是位老年人,很可能因为夜晚没看清车型而提供了错误的信息。
民警立即调整思路,调取检察院门口天网卡口监控先确定肇事车车型,通过天网卡口看到原来肇事车是一辆白色SUV型车。
咬住线索不放弃
因卡口监控视频的分辨率低,所以车牌号码看不清,只能从视频中分析该车有可能是国产的长城哈弗系列SUV或是长安系列SUV。
确定了车型,民警通过监控跟踪肇事车逃跑轨迹,肇事车在事发后沿富川路右转弯分流车道驶入了庐陵大道,但是行驶至庐陵大道新日6S售后服务站门口路段时立即调头往回行驶,然后直行至吉安国际酒店门口位置拐入。虽然监控只能看到这里,但是无疑肇事车与吉安国际酒店是有关联的,要不是酒店的顾客,就是在酒店上班。民警立即驱车到吉安国际酒店,未找到酒店内停有嫌疑车辆,车子已经开出去了。
此情况没有难倒民警,凡是进出酒店的车辆都会被酒店门口的监控记录,只要锁定车牌号就能的锁定嫌疑人。但是酒店负责人告诉民警,调取酒店大门监控的工作人员已经下班,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在酒店负责人的配合下的调取到了东门入口的监控,发现事发时段只有一辆南昌牌照的白色福特SUV车驶入吉安国际酒店。那无疑这辆车就是嫌疑车了,民警从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应用平台查询到该车车主信息,并传唤车主熊某到交警队接受调查。
肇事司机心机重 民警侦查遇难题
经过调查,熊某驾驶南昌牌照车是从事故当晚19时10分驶入吉安国际酒店, 20时许驶出的,但是经痕迹查验,该车前右部没有发现与物体碰撞痕迹,前右部也没有修理或更换过的迹象,这辆车不是逃逸车,这与现场监控录像显示的情况不符,线索在此断了。
问题到底出在哪呢?民警思考着每一个调查环节。既然逃逸的路线追踪不到肇事车,那么就反向侦查,从出事前的路口查起。
从出事前几个路口的监控录像看到了肇事车,但其后跟随着一辆开着远光灯大灯的小车,强烈灯光反射导致肇事车车牌反光,无法看清车号。
抽丝剥茧 锁定嫌犯
没有车牌号也不能放弃追查,后面既然跟了一辆车,那么就找到后面那辆车,可能后面那辆车能够提供有用的线索。接着民警联系上后面那辆车王某后,令民警喜出望外的是,王某车上安装了行车记录仪,记录仪内清楚的录下了肇事车情况,车牌十分清晰地显示在屏幕上。民警通过该车牌号迅速找到了肇事者李某,经痕迹查验李某驾驶的长安牌SUV车前右部有明显与人体撞击痕,在证据面前李某以无言狡辩了,就此:“2017.04.21交通逃逸案”告破。
案情经过:2017年04月21日18时50分许,李某驾驶车辆从他租住房出来,准备到吉安国际酒店上班,他东昌路某店买烟及零食饮料后,发现到了上班签到时间,就驾车一路狂飙,至富川路县人民检察院路段处时撞到行人后也未减速和停车保护现场报警,反而盘算如何躲避追查。之后到了吉安国际酒店门口时,他没有将车开进酒店,而是先关闭了车辆的灯光,再将车停放在酒店门口的较远的停车泊位内,再步行进入国际酒店。李某某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使了如此多的“小心眼”,却还是被民警查获了,等待李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民警提示:
一、夜间在城市道路行车,不要随意开启远光灯,给别人方便的同时也是给自己方便;二、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别因小失大,很多事故就发生在超速的那一瞬间;三、雨天、夜晚行车要多注意道路上的车辆、行人安全;四、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