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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四举措”加强农村客运管理工作
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5月5日14:40

  (1)规范承包管理。针对农村客运市场现状,行业主管部门深入指导农村客运企业规范承包管理,合理制定服务管理合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农村客运企业同经营者或承包者的责、权、利关系,合理确定服务管理费或经营承包费收费标准。(2)规范新增(更新)车辆。新增或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有关规定,车型由农村客运企业主导,经营者参与协商选定,并报许可的运管机构备案,车辆价格应由农村客运企业组织相应经营者与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竞价确定。(3)创新服务方式。根据农村客运发展的新情况、新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行公交化改造,鼓励客运经营者采取循环班、隔日班、周末班、预约客车、学生客车、节日或赶集班等灵活的经营方式,为旅客提供更多便捷的运输服务。(4)强化行业监管。各县(区)督促运管机构履行好“三关一监督”源头监管职责,督促客运站扎实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采取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的办法,依法严惩站外揽客、不按许可线路行驶、擅自涨价、恶意屏蔽GPS(3/4G)信号等违规经营问题。

(责任编辑:魏美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