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清明节日益临近,群众进行扫墓、祭祀、踏青等活动增加,交通流量,交通通行压力增大。为了切实加强清明小长假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群众出行畅顺安全,全力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结合支队《关于印发《吉安市清明小长假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吉安县交警大队未雨绸缪,深入分析城区道路交通特点,认真研究事故预防规律,采取四项针对性措施,积极部署清明小长假交通安保工作。
(一)加强形势研判,强化组织部署。清明节是祭祖扫墓、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加上清明节假期群众祭祖扫墓和踏春郊游交通流叠加,出行量大、出行集中,加上小型汽车免费通行的政策,自驾出行将成为主要的出行方式,主要墓区、旅游风景区、城市郊区、农村山区周边道路及城市进出城主干道等重点路段交通流量会大幅度增加,极易引发区域性、时段性拥堵;农村地区短途客车、面包车超员,货运车辆违法载人以及自驾出行车辆超速、超员、违法停车、强超强会等违法将明显增多。同时,据气象部门预测,清明节期间,我县主要以阴雨天气为主,将会对交通出行及安全带来不利影响。各科室中队要清醒认识到今年清明节将面临的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和不利因素,克服麻痹思想,结合实际加强分析研判,找出易拥堵的时段、节点、规模和程度,采取针对性措施,迅速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层层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全力确保清明节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加强交通组织,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各中队要分析本地墓区、景区交通流的特点,认真梳理拥堵点段,科学预判交通形势,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拥堵。一要制定完善分流绕行的预案,尤其要针对大堵点、老堵点,制定详细的交通疏导和分流方案,广而告之,一旦流量过于集中,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早疏导、早分流,防止发生长距离的拥堵。凤凰圩候家凹墓区是城区陵墓较集中的地区,大队根据现场情况,提前部署,要求辖区凤凰中队、城关中队在现场执勤时视情采取车辆限行、单循环交通组织等措施,减少进入墓区的车流,减少局部交通拥堵。二要指导督促景区、墓区管理部门加强对车辆停放的管理力度,增设临时车位、指示标志、提示标志,规范停车秩序; 要通过增设临时停车场、停车位,分时段、分车型通行等措施,加强对墓区、景区的停车管理,防止发生大面积的交通堵塞。三要上足警力加强疏导管控,机关警力充实一线,在城市进出城主要干线道路以及通往墓区、景区道路的重要节点部位安排足够的警力上岗上勤,科学管控,加强引导,未堵先疏,对不守法、争道抢行、违法适时采取景区总量控制。近日,省交通厅、省旅发委、省高速集团联合发布了“高速+旅游”的十条自驾游旅游线路,届时,涉及的旅游景区车流量将大幅增长,大队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交通组织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吉州窑景区所在中队凤凰中队要借鉴往年成功经验,适时采取公交接驳、总量控制、外围分流等措施,保障景区道路畅通,在车流量达到景区最大承载量时,要及时向政府汇报,并协调有关部门立即启动总量控制措施,做好分流劝返工作,确保景区的交通畅通。四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公路管理部门加强对景区道路的交通组织疏导,最大限度提高通行效率。同时,要协调相关部门,将清障救援车辆和装备投放到重点的路段、节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故障以及其他险情时,快速施救、快速清理现场、快速恢复交通。
(三)加强路面管控,全力预防交通事故。各中队要结合清明节期间的道路交通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加强警力部署,以农村、山区为重点,强化路面管控,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检查劝导,坚决消除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要严把关口,依法严查重点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墓区、景区出入口以及山区公路的要道口,要设置临时点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干预、及时纠正,保持良好的通行秩序。四要,加强检查,严格把关,严查客车、旅游包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严防超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客车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长途客车凌晨2点至5点违规营运等违法行为。二要延伸管控范围,加大郊区违法整治。要针对郊区农家乐分布散、停车乱、行车乱、酒驾多等特点,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并发动农家乐业主共同做好停车和交通疏导工作,同时要在进出农家乐的主要道路设置检查点,加大对酒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三要紧紧依靠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和农村基层组织,发动农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人和“两员”共同参与农村交通管理,依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在出村口和关键隘口,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提示,把好出村、出乡(镇)关,严防农村地区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四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要在前期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对对辖区隐患道路的治理工作,特别是通往墓区、景区的道路,要在节前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标志,并开展先期的简易治理。对一时难以完成治理的,要按照属地原则督促当地政府采取树标志、打木桩、垒土堆等方式先行开展简易治理,并树牌警示,全力预防翻坠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宣传提示,营造文明出行氛围。要坚持宣传提示先行,提前策划好、组织好、落实好清明节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积极营造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一要切实落实“两公布一提示”,3月31日前,宣传办要通过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地节日期间的交通研判情况和交通组织方案,公布辖区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提示的内容要有易堵路段及具体分流绕行路线。二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在节日期间,及时发布国省道和主要墓区、重点旅游风景区道路交通流量、停车泊位数量、拥堵指数、应急分流路线等信息,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出行方式和出行线路,缓解重点道路交通压力。三要在墓区、景区周边道路、城市出入口、市际交界路段等车流密集点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醒驾驶人安全谨慎驾驶,为过往群众提供服务。四要针对自驾出行增多的情况,利用手机短信、电视游走字幕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宣传弯道、陡坡、路滑、路窄驾车注意事项和操作指引,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