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县“品质大东乡”建设的不断深入,东乡城区人流、物流、车流呈“井喷式”增长,“平安畅通出行”已成为广大市民最为关注的话题。如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关于“一个尊重、五个统筹”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大队调研组从站在东乡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者的角度,从东乡城区道路交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入手,内服外敷“四剂良方”,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东乡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城区管理存在的几点问题
(一)城区整体规划不科学,发展认识不到位。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东乡城区以恒安路、龙山路作为主干道,城区其它街道为支路。这两条沟通东西和南北的主干道,路面宽窄不均匀,前几年拆迁扩街,有的被拆迁了,也有因各种原因未能拆迁的,致使主街道有的宽50米,有的不到20米宽。东西环城路、迎春路、荆公路、师水路等支路曲折、错位和狭窄,道路先天失调,形成了一个个瓶颈,严重影响了车辆通行,导致车辆堵塞时有发生。特别是320国道穿县城而过,严重影响了城区的交通。
(二)机动车增长速度较快,停车难问题突出。近年来,东乡城区机动车发展较快。1996年不足2000辆,发展到现在已有50000余辆;大型货车由1996年的100余辆,发展到如今已有8000余辆,翻了几十翻。而停车场建设的速度则远远落后于车辆发展的速度,如今可供社会公共停车的正式停车场只有5个,已满足不了城乡客运车辆临时停放,有的单位院子和边角空地也仅能停放部分中、小型车辆,而沿街店铺和住宅建筑,特别是宾馆、饭店、商场,由于工程规划设计不好的原因,缺乏科学统一的交通设施规划,未配套设计停车场等,因此造成城区街道上有汽车、三轮车、板车、摩托车、自行车乱停乱放,繁华的商业街也成了各类车的停车场所,东乡街上的恒安路和龙山路两条“严管街”两边路也成为临时停车泊位,把路的通行功能资源变成了停车功能。再加上城市公交车、“摩的”、“的士”等沿路停放待客,争抢客源,占用了路面位置,更是给交通秩序乱上添乱,严重影响了城市的交通秩序和车辆通行。
(三)交通安全设施不齐全,道路安全隐患大。交通标志标牌、警示灯、红绿灯等安全设施安装还没有规范。如,县城区各主要街道自建成后由于管理体制乱,资金紧缺,监管不健全等原因,致使少数路段没有设置过路标志标线,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没有进行分道,街道基本上是混合形交通方式,所以交通比较乱;有的存在标志牌设置不规范,损坏了也无人及时修整等情况.如标志牌不清,或者没有安装,就无法给过路车辆和行人给予导向。对此,作为政府管理部门有义务抓好落实,责成城市管理部门履行义务,按管理权限和程序抓落实,其它部门该出钱的出钱,该出力的出力。
(四)职能部门观点不一致,相互达不成共识。一说起交通秩序,人们就会自然地想到交通警察,其实也不然,交通管理问题牵涉到社会各方面,与诸多职能部门有关系。首先,东乡公共交通存在营运车辆超饱和的问题。城区现有两个公交公司,盛星有限责任公司和抚州东乡长运公司,共有公交车70余辆;有两个“的士”公司,光明有限责任公司和捷安有限责任公司,共有“的士”车122辆;另外,经有关部门批准允许参加营运的三轮摩托车(拐的)30余辆。这些车辆大部分属于低速车,占道时间长,通行能力差,是造成县城交通堵塞的重要因素。有关部门批准这些车辆营运时,没有考虑东乡城区的容量,导致了东乡公交车超饱和。其次,占道为市的现象突出。如,街面上的一些书报亭、水果摊、夜宵摊占道经营,交警干预不了,摊点经营主都以经过城管批准,交了城市管理费为由,拒绝纠正占道为市行为;再次,从划行归市的角度来看,货运物流没有规范,占用街道营运现象时有发生,运送农用物资的各类货车要在该路段频繁装卸货物,不利于交通管理,也直接对交通秩序,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
(五)管理部门缺乏持久力,道路侵占现象广。主要表现在:一是马路市场、马路商店随处可见。沿街修建的商店因缺乏规划和管理,店铺紧贴街道,没有设置车辆和人流疏散场地,如部分超市、酒店都没有设置小广场,结果进商场和酒店的人,均把车辆停在街道上,容易造成街道交通堵塞。东乡县城有传统的农历二、五、八赶集日,这种拥堵现象就非常明显。二是马路摊贩占道为市。摊贩占道以小商品、副食品、小吃、水果、修理摊为主。摊贩一般占用人行道,导致通行不便,使行人被挤到车行道上,甚至有的摊贩直接在车道上叫卖,个别临时性的违章搭建,伸出街面直接侵占了道路空间。三是临时性的停车侵占街道。由于街上缺乏足够的停车场地,加上管理力度小,车辆乱停乱放,侵占了大量的街道,占用了现有的街道通行资源。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放占用人行道,造成道路有效使用路面率减少。当前,农村大量进城生活,带小孩上学读书,交通安全知识缺乏,在街上不靠路边行走,推着板车光走路中间,对来往车辆视而不见,司机鸣笛也充耳不闻,阻碍了车辆通行。
二、城区管理的有效经验
在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以网格为单位,大力治乱、治堵,形成“网格化管理、全民齐参与”长效管理机制。
(一)深入开展“六车整治”。(1)各部门切实履行单位职责,制定可操作有效的整治实施方案。政府对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摩的”非法营运综合治理,在政策上依法从严,组织上关心厚爱,财力上倾斜支持,切实明确各部门责任,为特殊群体寻找生活出路,为广大下岗、无业人员创造再就业机会,对家庭特殊困难的纳入低保救助或按有关规定照顾。(2)加大治理非法营运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治理的舆论氛围。宣传、信访、民政、残联、运管、交警、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宣传平台作用,结合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积极组织开展“拒乘不安全交通工具”的宣传活动,宣讲乘坐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摩的”的危害性。同时,做好了非法营运车辆从业者的宣传教育,让其了解非法营运的危害,理解并接受执法监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阵地功能,对个别阻碍执法的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摩的”驾驶员予以曝光,依法严肃处理。对上述载客造成交通事故的,作为反面典型进行教育,增强市民自我保护意识。(3)严把营运车辆的准入关,禁止未达标的车辆进市场销售。工商和税务管理部门严把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的销售市场关,凡是未达到国家标准的车辆不得销售,更不得进入营运行业,否则根据相关法律追究厂家和销售单位责任。残疾人专用三轮车,使用者必须个人申请,报政府审批方能购买,不得流入社会参与非法营运。同时,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电动三轮车,一律不准在异地办理挂牌办证,工商还要加大对车辆改装和销售窝点的打击力度,切实从源头上把住营运车辆的准入关。(4)积极完善城市公交系统,切实改善市民出行条件。政府加大城区公交客运的投入,对现有公交体制进行改革,调整优化公交客运线网,提高线网在城区的覆盖率。科学合理地配置公交资源,对流量较大的线路,增加车次,缩短乘客候车时间;对流量较短的线路,延长运行时间,解决早晚无公交的问题;加强对出租车的管理,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范运行线路、出车行为、停车管理,切实纠正“的士”不打表、不上街,与长途客运争客源、跑长途营运问题,使其真正服务于城市交通。切实加强公交系统建设,不断满足居民出行需求,使市民出行更加安全、高效、便捷,从源头消除非法营运的生存权。(5)建立长效联合执法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由政府牵头,乡(镇)参与,交通运管唱主角,城管局、公安交警、工商局、民政局、残疾联合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采取属地化管理原则,对上述非法参与者开展联合专项整治,采取责任倒查制,乡(镇)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走”,做好思想工作,劝告非法营运者主动返乡。对限期内主动退出者政府给予必要的补贴,对限期内拒绝退出非法营运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决不姑息,切实形成严管势头,确保专项治理彻底。
(二)因地制宜实行错时工作制。东乡为全面实现“品质大东乡”,积极溶入南昌大经济圈,按照上级的总体规划撤县改区。去年县委、政府举全县之力,把治理城区交通秩序和街道的“脏、乱、差”现象,作为民生工程抓,坚持以创建全省文明城市为载体,以建设智慧城市为目标,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市民宜居、宜游、宜业的好环境。大队在市公安局交警的正确指导下,积极作为响应县委、政府的号召,班子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错时工作的办法,改变工作模式,大力推行交通执法执勤错时工作制,加大了交通宣传力度,加大了对城区的管控,加大了对交通违法的处罚,加大了对街道的巡逻密度,在全县切实营造了一个文明有序的交通安全环境,有效地缓解了道路交通拥堵,减少了城区的交通事故,赢得了广大市民的称赞,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为东乡争创全省文明城市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三)对道路交叉路口进行合理渠化。交通组织管理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强的工作,也是交警部门的一项专业工作。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发现某个交叉路口经常发生拥堵警情,交警部门必须对该路口进行调查分析,找出拥堵关键原因,对路口各方向进行渠化设计、规划,以优化交通组织,可以减少或消除交叉路口的冲突点,进一步提高此路口的通行效率,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有序。道路路口渠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政府领导重视,经常进行协调和督导,交通管理部门认真考察,科学论证,制定最佳改造方案,有关单位密切配合,本着景观性、舒适性、协调性、安全性相统一的原则,按照标准和依据进行合理渠化和设置。打破传统的设计模式,树立路口渠化和信号配置人性化的理念,以人为本,形成路口渠化和信号设置配时新概念。通过渠化使路口空间、时间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减少了车辆在路口的时间损失,交通冲突点消除,减少事故隐患,使行车安全性大大提高,通行能力显著增加。有利于交通参与者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有利于推动交通组织的科学化,同时带动交通管理的其他业务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四)科学制定各类车辆禁行区域。大队制定依托短信平台、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多角度有针对性的开展车辆禁行的宣传教育工作,在辖区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公众的知晓度,鼓励群众参与其中,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车辆进行举报。同时,大队还采取设立警示标示牌、走访企业宣传等形式,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全面提升客运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企业抓好主体安全责任制,保障客运的安全,并组织足够警力,采取固定岗与流动巡逻相结合、隔段布警等措施,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市区铜山大道等重点道路的管控力度。要对施工工地和城郊等偏远路段,加大路面警车巡逻密度和监管力度,从严查处货车、农用车闯禁行,渣土车和工程运输车无牌无证、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行驶、闯红灯、闯禁行,故意遮挡、污损及不按规定安装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反光条及防撞设施,报废车辆违法上路行驶和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积极开展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大队立足本职工作,周密部署,合理分工,科学安排,以预防事故为中心,强化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高标准,严要求,全警动员,全员上路。二是全体交通民警、辅警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始终不渝坚守岗位,对各类交通违法乱纪行为出重拳,严查严纠,营造了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大队坚持每天召开一次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高度会,全面通报交通秩序整治情况,认真研究工作制度,对措施落实不利,整治效果不佳的部门严肃批评,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改进,确保整治工作到边到位,不留死角。
三、下步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
(一)把城市交通作为系统工程来建。政府作规划、定决策时应当着眼于长远,认真解决城市交通发展深层次问题。一是要增加城市交通建设方面的投入,确保交通建设资金到位,多搞畅通工程建设,少搞所谓的“政绩工程”。二是要严格区分好各部门对交通建与管的责任,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关系,特别要纠正少数部门受利益驱动,而人为影响交通秩序,破坏交通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在交通管理上形成共识,不让公安交警单打独斗,要让全社会共同参与,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三是要努力构建畅通工程交通体系,在 “一环”、“二纵”、“三横”的纵合交通网络体系上加快320国道改线和部份街道路口的改造。
(二)切实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首先,在城区道路建设合理布局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城区主干道与支线设置,对已经规划好的道路要尽快打通,消除影响交通的堵源,尽早完善畅通工程,改造老城区的交通“瓶颈”问题,确保城区道路畅通无阻。其次,按照县级城市道路畅通工程D类四等的要求,在龙山路、恒安路、环城路、东红路、正德路、德政路等主街道,增设道路中心线、机动车道线、非机动车道线等标志标线,并加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牌、禁令标志牌、指示标志牌。同时,还要规范公交车的停靠点,目前恒安路设的停靠站,但是设置不科学;对街面临时停车要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加快停车泊位的周转率。再次,要继续在城区主要街道,增设街道中心隔离栏,东乡采取招商引资的办法,由外商投资200万元,在主街道上安装了3600米道路中心隔离栏,作用虽然非常明显,但还有不少空挡未安装,建议增设隔离栏,防止各类车辆在街道上越线逆行、横穿街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科学规划建设街道、住宅区停车场(库)。要以静治动、以停助行,多渠道促进停车场(库)建设,缓解停车难的问题。要把静态交通管理好,首先是要有比较充足的停车场地。因此,一是把好市政工程建筑配套修建停车场(库)关口。要学习发达地区的管理经验,交警参与城市建设审批,凡兴建高层建筑的,都要先将图纸报交警大队,由大队对配建的停车场是否足够(按国家标准)及其出入通道设计是否合理等有关交通问题进行审查,完工后进行验收。二是科学规划建设社会公用停车场(库)。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政策建设社会公用停车场,满足各类车型停放的需要。三是充分利用单位内部场地,城郊边角空地及已平整暂未动工的建筑工地开设临时汽车停靠站,允许其合理停车收费经营。四是设立计时收费或免费临时汽车停放点。提高路面临时停车的周转率,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在商业活动频繁的闹市区附近一些条件许可的路段,划定足够的临时停放点,既能方便群众临时停车,又减少占道停车对动态交通的影响。五是严格城区道路停车管理,坚决打击乱停乱放车辆,确保静态交通管理的效果。
(四)长远进行规划。一是请专家对城区路网管网建设进行长远规划,留足道路用地;二是对城区道路进行修建、改建时,要充分听取交通、交警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做到与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同规划、同建设、同验收。
(五)合理安排警力,无缝管控。持之以恒,根据时段、车流、人流等因素,在街心花园、铁路桥、龙山路口、东景路口四个人车流量大的路口,设置值勤点,在高峰期间安排人员进行站岗,指挥疏导交通。加大城区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对龙山路、恒安路、环城路、雄岚大道实行全天候、无缝隙巡逻,发现乱停乱放、随意掉头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纠,出现拥堵及时疏导。同时,积极向县政府报告,要求对政法编制、事业编制人员的招录给予倾斜,优先考虑,解决当前警力不足的窘状
(六)继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一是抓好干职工及学生群体的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将交通安全纳入法制课堂,加强学习教育。各单位要把《交通法》作为必学、必修、必考的一部法律,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二是拓展宣传阵地。通过新闻媒体、微信、短信平台、交通宣传栏、事故展台等多方式、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宣传;三是加强重点车辆、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增强文明行车、文明停车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