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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浅析运输车辆超载超限的根源及其治理
来源:中国道路运输网在线通讯员 介艳萍 2017年12月13日17:18

  治理超限超载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超限超载运输不仅扰乱了公路运输市场,对交通安全、环境和道路设施的巨大危害,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已为不争的事实。笔者在运管部门工作25年来,亲身感受了超载超限对安全行车和运输造成的极大危害,并对这一现实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寻找出问题产生的根源及治理的基本对策。

  汽车超限超载已是多年的老问题,一直未能很好解决,实事求是地说,运输企业的领导工作没少做,但这种现象从计划经济一直延续到市场经济,经济体制转变了,但治超现象却没有从根本上扭转。今年秋季送女儿去南阳上学,沿途看到许多大货车陆续通过,不少路面已经裂开、塌陷,形成一个个的坑,给交通带来极大不便。其实这些汽车的标记吨位多是10吨左右,后挂一辆与主车差不多的挂车,车厢都进行了加高改造,比普通车箱约高出约一倍以上,更有甚者还把车厢加长,经改造后,运货量比标记吨位高出两倍左右。改装后的车辆行驶在公路上,大大超过公路承载能力,公路怎能不损坏?这是怎样的一幅画面啊!汽车在喘息,公路在呻吟,人在感到心痛。

  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道路货运市场也呈现出一片繁荣昌盛的局面,出现大量的单车经营现象,既有公司化经营,也有公有制运输企业的承包者等等。不少车辆采取游击战的形式,到处找货运,加重了超载问题。交通部门也曾发出禁止超载的通知,并作出规定,但时至今日仍在发生,屡禁不止。原因何在呢?

  一是多拉快跑。利益驱动。

  一些车主不考虑超载所造成的后果,认为买车跑运输就是为了赚钱,钱赚得越多越好,为了赚钱快而多,在找到货源后就拼命地超载。而把交通安全抛在脑后。特别是近年来,由于汽油、柴油等机动车所用燃料大幅涨价,货运成本相应增加,一些机动车车主为了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就铤而走险,不顾交通安全,冒险超载,有的车主在被查处后,为了挽回经济处罚的“损失”,不仅不接受教训,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地超载。个别单车承包的司机,在上交定额承包费用后,其余收入基本归己,为了多得,也看到了超载这个简便易行的门路。因此,受拜金主义的影响,利益的诱惑是超载的一个主要原因。

  二是宣传不到位,治超的社会环境差。

  超载问题由来已久,口诛笔伐者大有人在。由于治超宣传不到位,社会对治超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深,大部分人并不清楚为什么治超、治超为了谁,有的甚至认为治超是公路部门设卡收费,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执法部门对超载的危害后果即使宣传了,部分驾驶人员没能听在耳中,记在心里,做出反思,个人的利益高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更有部分企业、个别领导、少数权力部门公然为超限超载车辆说情,干预执法。目前媒体对治超工作的负面报道多,正面宣传少,所以治超面临的阻力大。

  三是驾驶人安全、法律意识淡薄。

  一些驾驶人心存侥幸、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虽然学过道路交通法规,听过道路安全宣传,但他们根本没当回事,一些人心中根本没有安全概念,心理不是想着怎样保证安全,而是想着怎样多装多拉又能躲避执法部门的检查。

  四是以罚代管,纠正不力。

  超载得不到制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这些超载车辆不能进行严格的管理。负责公路交通安全的有关人员责任心不强,视而不见:有的想管,但感到法不责众,怕众怒难犯。在这种心理支配下,不敢严格执法。更有甚者,仅从经济上考虑,采取罚款的办法,罚款后让超载车辆继续行驶,没有进行细致入微宣传,使驾驶人员认为,无非是想要几个钱,于是就形成了有钱能买过路权的想现象,一些超载肇事者干脆备好罚金,以求顺利过关,合法超载,其实罚款并不能有效的解决超载问题,甚至和交过路、过桥费等同起来,如此一来,非但没有制止住超载,反而助长了这种不良倾向,司机只有通过超载才能弥补路上的各种罚款,从而减少损失。并且有的地方严,有的地方松,全国各地对超载罚款不一致,只要超载所付的处罚成本低于超载获得的利益,超载的现象就不会绝迹。

  超载加速了公路损坏,路政部门为此忧心忡忡。由于超载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断见诸各类报刊,让人看了触目惊心。鉴于超载运输日趋严重的形势,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起来。

  一、加强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思想教育。

  加强驾驶人员思想教育,以科普形式和大量典型事例,指出超载在损坏道路和影响行车安全等方面的危害性,使每个驾驶人员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地遵守有关规定,按标记吨(座)位运载货物、旅客,努力营造不超载光荣,超载可耻的舆论氛围。

  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宗旨教育、普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等活动,积极开展岗位培训、执法案卷制作培训、用法知法培训、治超业务培训等活动,切实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增强一线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二、狠抓源头管理。

  1.车辆的管理,加强汽车生产环节的控制管理,禁止生产违规车辆,禁止非法改装车辆。杜绝“大吨小标”和倒卖产品合格证问题,公安车管部门要加强车辆落户的源头管理,把好车辆入户关。有关部门应对违规擅自改装车辆的单位和个体业主给予依法取缔,禁止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在治超工作中围绕“车、货、企、人”四个重点,严把车辆货物关,严把货运车辆市场准入关,严把货运企业和人员从业资格关。

  2.是加强驾驶员的管理,由于大量的超载超限运输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使车辆的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具体表现为轮胎变形爆胎,刹车失灵,转向器轻飘抖动,钢板弹簧折断、半轴断裂,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所以要用鲜活的事故事例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从而让“不想超、不能超、不敢超”的安全理念变成驾驶员的自愿、自觉、自律行为,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保障。

  3.是追究提供货物企业的连带责任,对运输货物的车辆一旦超载,不但要处罚车主还要处罚该企业,从发货源头把关,堵死超载现象,做到拒装超载货、拒收超载货,做好日常自我监管并支持配合执法部门消除事故隐患。

  4.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处罚与宣传相结合。市、县区政府要及时传达贯彻省里治超的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地的治超工作,因为治理超载违章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交通秩序良好,必须坚持处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以达到教育地目的。并在主要公路沿线、治超站点、城区、乡镇、社区、村居都要张挂标语,以此形成浓厚的治超氛围。同时,政府要实行奖励政策,对举报超限超载和治超有功的人员及单位给予重奖。

  5.及时纠正、不以罚代管。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超载车辆,发现后应立即严肃纠正。但基层执法中普遍存在着单纯处罚的观点,对货运车超载违法行为按规定依法处罚就尽到了责任,罚款放行的现象仍然存在,导致超载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违法者没有受到应有的教育。只罚款不教育,不仅影响了治理效果,而且还助长了超载违章行为。所以坚持做到“卸物转运,货物未装,宣传先行”,宣传教育工作先到位,要让每个驾驶员从根本上认识到超载带来的各项危害性。

  三、把握住几个主要环节,抓好预防。

  首先要把好派车关,在派车时要写明车辆标记吨(座)位,根据标记吨(座)位安排任务,出车前要对照吨(座)位进行复核,不得为出厂车辆违反规定加高加长货箱以及进行其他改装,对车辆改装质量提出要求,原则上必须按核定的吨(座)位运输,不得超过,而且要严格控制此类情况。

  四、加大路面管控力度。

  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人民群众出行的热切期盼,可是当前超载行为只增不减存在发生率高、数量大,发生地分散,且夜间超载行为占较大比例的特点,而公安交通执法部门又普遍存在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路面失控的问题,造成工作中的漏洞,其次管理手段落后、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力度不强,从而也刺激了超载行为的加重。因此,加大路面管理力度,确保对超载的管控力度是当前治理超载工作的关键。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要在盯路面上下工夫。公路重点查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重型货车等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工具,通过安装监控器,设置24小时检查站、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等形成严管势态,做到路面时时有巡逻、段段有执勤、人人有任务、个个有责任、事事有落实,确实加强路面管控力度。

 

  总之,治理超载超限违法行为是一项基础性、艰巨性、根本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执法部门、运输企业、驾驶人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要共同肩负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真正从根本上解决货运车辆超载超限的问题,努力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打造平安、畅通、和谐交通。

(责任编辑:魏美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