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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放大招整治客运市场 网约车也在范围之内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2017年10月11日9:32

  拒载、甩客、绕路、议价……郑州市对客运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将展开集中整治!昨天,郑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从严整治客运市场秩序的通告”,郑州从严整治客运市场秩序,整治重点为郑州火车站、地铁站出入口,学校周边区域等客流聚散地。

  [新闻]

  拒载、甩客、绕路、议价……这些问题该管管了


  郑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说,通告显示,对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七座及以下客车存在的不服从调度管理私自揽客,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甩客、绕路、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由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对驾驶员进行停业培训。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吊销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

  这次整治对象还包括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七座及以上客车进行违规营运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汽车(含七座及以上客车)进行非法营运的;在道路上非法行驶、非法营运的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含观光电瓶车、老年代步车、搭棚改装三轮车)等车辆和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辆。

  哪些是整治区域呢?据介绍,郑州市城市建成区。整治重点为郑州火车站、郑州东站、新郑国际机场以及长途客运汽车站、地铁站出入口、市场、商场、医院、学校周边区域等客流聚散地。

  [处罚]

  在重点区域内叫客揽客从事非法营运,将面临从重处罚


  根据通告,在道路上非法行驶、非法营运的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车辆和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拘留。涉嫌存在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由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此外,对于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七座以上客车在重点区域内叫客揽客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由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七座及以下客车在重点区域内叫客揽客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由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介绍,在郑州市建成区范围内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摩托车、机(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车辆,生产、销售、安装、使用出租汽车计价器电子干扰器,以及非法改装出租汽车计价器的,由工商、质监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今后,郑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和相互移交机制,对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车辆发现一辆、滞留一辆,依法处罚一辆。

(责任编辑:魏美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