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获悉,春运期间萍乡长运芦溪分公司与芦溪运管所联合集中打击“地下运输”,为道路运输安全和广大旅客的生命财产保驾护航。
据悉,近年来在利益驱动下,一些车辆在未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他们采取“地下运输”形式谋取暴利。其主要危害一是旅客携带物品未进行“三危”检查;二是车辆未进行安检,其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三是驾驶员资格未进行严格审核,给广大旅客的生命财产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为此,该司会同运管部门积极开展“猎鹰”行动,严厉打击“地下运输”。
据了解,春运第二天该司接到举报电话,有一辆宜春客运车辆将从温洲北白象至宣风的包车,于是迅速与芦溪运管所取得联系,得到芦溪运管所的大力支持,并派出人员对该车进行拦截,并于次日凌晨零时40将该车扣留在芦溪运管所。经查实:该车属宜春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宜丰分公司,驾驶员熊志华驾驶赣C06210客运车辆在芦溪320国道路段运输,车内乘坐44名乘客,从北白象开往宜丰。驾驶员无法出示到芦溪的包车线路牌,其取得的包车客运标志牌为宜丰至北白象,车辆有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有从业资格证,属于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
目前,运管部门正在对该客运车辆进行处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