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运从1月13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共计40天。潼关矿区交警中队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12.22”全国公安机关视频会议精神,落实1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召开的2017年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12月21日省公安厅电视电话精神,全力保障2017年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潼关矿区交警中队根据《2017年全省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加强大型客车、危险化学品、矿石运输车辆管理工作,切实搞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和谐、有序、安全道路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畅通。遏制重特大交通道路事故发生,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稳步发展,围绕“降事故、保安全”核心要求。严格落实各项事故预防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对辖区重点车辆特制定方案,做到严管严查严防。
1、客车(含校车)、大货车、农用车、涉牌涉证车辆无牌行驶,无资质驾驶以及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非法校车运营、老旧报废车辆一律严禁上路行驶,违者一律上限处罚。2、五不两确保”(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安全承诺制度落实情况。严查长途客车、旅游包车、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客车违规载货、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非法运输危化品等违法行为。 3、单位及个体车主不得要求客运驾驶员驾驶超员、超速、未申验车辆。驾驶员有权拒绝企事业单位要求驾驶超员、超速、未审验车辆。对连续发生严重行为车辆驾驶人除依法追究驾驶人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企业单位责任。 4、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重大交通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不得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要坚决依法予以拘留;驾驶员不得疲劳驾驶、超速、超员、超载机动车,对疲劳驾驶的驾驶人,依法责令驾驶员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对超员客运车辆一律实行卸客转运,除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外,要将违法情况及时通报交通、安监部门;对超载车辆实行卸货转载。5、客车营运时间为早上05:00—凌晨02:00,其余时间不得上路营运。客运车辆不得在十字路口、丁字路口50米以内违法停放,违者扣车、吊证,按《交通安全法》高限处罚。危化品运输车辆要严格按照《危化品运输管理条例》运输危化品,上道路运输危化品要随车携带所有相关的证件。